长春葆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t保健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长春葆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所和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长春葆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t保健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葆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1577号,厂区东侧、南侧、西侧5m均为闲置厂房,北侧5m为育民路居民。
2、工程简介
(1)建设规模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t人参叶皂甙、3t刺五加皂甙、12.5t原花青素、1t苦瓜皂甙和0.5t红景天皂甙。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3)占地面积及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780m²,建筑面积为780m²。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为租用厂房,无土建工程,故施工期污染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建议合理安排设备安装时间,禁止夜间安装,即晚22.00—早6.00禁止安装,由于项目安装时间较短,这些影响会随着设备安装的结束而结束,影响只是暂时的。
2、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制纯水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排放量为20.788t/d(7483.68t/a)。经“水解酸化+SBR+气浮装置+活性炭过滤器”进行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排水管网进入西新开河排水系统,最终排入新开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污水站产生恶臭气体、乙醇废气及工艺粉尘。
①锅炉烟气
本项目生产用热由1台2t/h燃煤蒸汽锅炉供给,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的要求,经高30m、内径0.3m烟囱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②污水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采用加密封盖及其它消臭隔离措施(如设集中通风排气装置),再采用生物过滤法对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进行处理以减轻无组织臭味对厂区周围的影响,并采用排气筒高空排放。能够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③工艺粉尘
工艺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去除率为90%)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外排,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④乙醇废气
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乙醇挥发气体,乙醇用量为18t/a(循环使用),补充量为4.5t/a,乙醇挥发气体的产生量为4.5t/a,经车间内通风系统及时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锅炉烟气、污水站恶臭、乙醇废气及工艺粉尘等废气均得到合理治理,能够作到达标排放,因此,不会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空气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设备选型、生产工艺等方面均采用低噪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噪、降噪措施,
同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产噪设备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物
在采取有效的处置方式后,项目产生的固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2年3月3日起。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葆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1577号
联 系 人:朱雅萍
电 话:13354307048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所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人民路136号
邮 编:133000
联 系 人:牛璐
电 话:0433-2557731
Email:baosidi@126.com
七、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电 话:0431-85378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