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接受 “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委托后,经多方努力,已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将有关环评情况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科技工业园B区博爱东路1号; 建设内容: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科技工业园B区博爱东路1号,总占地面积约33.4万m2,其中一期占地使用面积约为23.5万m2,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焊装车间、冲压车间、总装车间、包装车间、涂装车间、试制车间、汽车维修间、污水处理站、材料库、综合楼、边角废料间等。一期项目年生产整车3万辆/年,车身20万台套/年。二期用地5万多平方米,建造冲、焊、电泳三大车间,冲压车间单班年产轿车及轻型客车提供车身结构冲压零件10万台套、车身焊装厂房双班年产12万台,电泳车间双班年产10万台。 敏感点主要有刘洞村、马洞村、白坭坑村、誉洞村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表明:(1)二甲苯、非甲烷总烃、TVOC、SO2、NO2、PM10等大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均可达标。(2)扩建项目无组织废气在厂界处的最大浓度可达到厂界无组织监控限值以及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不会给周围大气环境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本项目扩建前后厂区各类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类别均与现有工程相同,污水处理工艺也相同,均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狮山东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处理工艺两方面综合考虑,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一期自建污水处理系统接纳本扩建项目污水是可行的。扩建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均不会对水环境评价范围内的主要水体罗穆公路涌的水质带来不良影响。 危险废物交由佛山市南海创伟化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及时清运,可避免二次污染产生。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经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将不会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本项目建设后,在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对声源削减作用下,各边界声级值和声环境敏感点基本保持原有声环境声级水平,对四周边界和声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狮山东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狮山东南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级标准(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入罗穆公路涌。厂区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能力可满足本项目达产时全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的需求。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涂装车间的中涂和面漆喷涂在水旋室内进行,采用机械和手工喷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喷涂,产生的漆雾由来自喷漆室上方的强风压入带有漆雾净化剂的旋流水中,聚在一起形成结块漆渣浮在水面而使废气得到净化。喷PVC底漆排放筒高度是16m,PVC底漆烘干排放筒高度是16m;(2)底漆、中涂和面漆调漆室排放筒,喷中涂排放筒,中涂烘干排放筒,喷面漆排放筒,面漆烘干排放筒,同一排到带有漆雾净化剂的旋流水中,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是36m;(3)涂装车间的电泳烘干室、中涂烘干室和两个面漆烘干室均燃用天然气间接加热进行烘干作业,烘干室进行烘干作业时会产生大量的有机废气,有机污染物浓度较高,其大部分有机废气均分别送到烘干废气焚烧炉(即脱臭炉,英文缩写为RTO)和天然气一起燃烧,经700~800℃高温大部分(净化效率可达98%以上)有机废气降解成无害的CO2和H2O,由16m高的排气筒排入环境空气中;(4)含尘废气经自动吸尘器及水槽及干式过滤器对粉尘进行除尘,除尘效率为99%,由高于屋顶5m的排气筒排放,根据同类企业类比此部分粉尘的产生浓度小于4.2mg/m3,经处理后粉尘的排放浓度低于0.5mg/m3;(5)焊装车间CO2焊设焊接室,设置焊接烟尘净化机,净化后通过高于屋顶5m的烟囱集中排放,处理效率达99%以上,经过以上治理措施,粉尘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3.固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放于现厂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并采取有效的防雨、防风、防渗、防漏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废铁、铝等金属废料交有资质的专业工厂或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佛山市南海创伟化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包装废料送废物处理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集中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处置。其它固体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公司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空压站空压机噪声源、冲压车间冲压噪声源、冷水机组噪声源、各类水泵噪声源,新增噪声源与现有噪声源相同,计划采取和现有工程相同的而且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冲压机自带隔音罩及厂房综合隔声、喷漆除尘扇和喷漆房扇安装于喷漆房内及厂房综合隔声。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工艺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公司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具有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公众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论证,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索取报告书简本方式与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也可以直接到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或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索取补充信息方式与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科技工业园B区博爱东路1号 联系人: 叶青 联系电话:0757-81209366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 韩彬光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周边居民及相关人群。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该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是通过何种途径了解本项目的;公众在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后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