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珲春市生态新城区文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珲春市生态新城区东部,老城区的东北,规划面积89.37hm2,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供热工程及给、排水工程,项目共占地202260m2,详见表1. 表1 本工程主要内容一览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影响,运行期影响不大。 1、空气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粉尘,建筑施工过程中扬(粉)尘的来源主要来自土地平整、挖掘、建筑材料装卸运输过程,如水泥、建筑用砂、石灰等,在采取定期洒水,覆盖毡布等措施后,对周围影响不大。此外,路面铺设过程中会散发少量的沥青烟,但由于是短时流动作业,不会产生明显环境影响。 运行期车辆尾气中CO和NO2预测浓度均不超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机械跑、冒、漏的污油,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等将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在采取本评价建议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的减轻施工期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道路工程、各种管线工程和照明工程建设中将产生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8.52t/a。施工中将随时收集,统一送垃圾处理厂处理。 此外,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77户居民的拆迁,将产生一定的拆迁垃圾,拆迁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650m3,主要为废砖,废木头,砂浆,其中废砖、废木头全部外卖,砂浆等建筑垃圾将弃于建筑垃圾处理场。 经过有效处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的影响随着工程进度即不同的施工设施投入而有所不同。在施工初期,路基未见雏形,运输车辆的行驶和施工设备的运转是分散的,噪声影响具有流动性和不稳定性。随着挖掘机、搅拌机、发电机等固定声源增多,功率大,运行时间长。根据DB22/272-200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施工噪声限值昼间70-75dB(A),夜间55dB(A),根据国内常用施工机械的噪声类比值,施工期施工机械辐射噪声的影响距离为昼间50m、夜间200m,本项目道路沿线的最近居民距离为100m,故应合理安排道路施工进度,在距离居民较近路段施工时,应禁止在夜间施工。总之,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为暂时的,故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小区居民以及沿线的居民造成长期影响。 据调查,本项目居民距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为100m,经噪声预测结果可知,该处噪声级可以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若日后在道路两侧规划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应在道路红线40m外建设,并在道路与居住区之间进行绿化,避免对沿路敏感点造成影响。 6、生态减缓措施 工程的建设将会造成当地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的加重,工程拟采取的生态减缓措施:尽可能少占地,并对其进行绿化措施。 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减缓措施,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以接受。 四、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项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包括发放调查表和座谈会、当地发布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报告书的编写将采纳参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①被调查对象对所在区域周围环境质量状况的态度; ②被调查对象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③被调查对象对本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信息发布后10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中石油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珲春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 —— 环评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565号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