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淀山湖花园C区、D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规定),现对昆山张浦建滔裕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张浦裕花园二期项目进行公告(公示时间:登报之日起10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简介:项目为淀山湖镇动迁小区建设。总投资13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23%,项目总占地面积169565.58m2,总建筑面积约332872.8 m2,其中,C区占地面积97125.5 m2,建筑面积199514 m2;D区占地面积72440.08 m2,建筑面积133358.5 m2,绿化率达41.9%。容纳住宅2120户,机动停车位1717个。本次建设无商业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62431177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云 联系电话:0512-57783091 传真:0512-57783092 电子邮箱:ks_allgreen@126.com 通讯地址:昆山市玉山镇环庆路908号信息港大厦301 四、评价主要内容及工作程序 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污染物的产生情况; (2)通过对当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了解当地的环境现状; (3)预测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4)分析周边环境对项目的影响,从环保的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的可行性。 相关的工作程序如下: (1)建设单位委托评价单位对项目进行评估; (2)评价单位接受委托之后,通过搜集资料、现场监测等手段,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污染防治建议; (3)在总结分析结果的基础上,从环保方面给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项目在建设前应当征求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众的意见。 为了维护大家的生活环境,如果您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按照上面提供的建设单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电话、邮件、信件)进行反映,或者直接向当地环保主管单位反映,我们将认真考虑并如实反映你们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