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hang90jia 于 2012-3-27 15:47 编辑
《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拟将叉车车架生产及叉车组装线搬迁至昆山市开发区洪湖路南侧、蓬溪路东侧,投资11596万元,新建厂区占地面积126925m2的厂区,并增大产能,达到年产叉车车架1万台、组装叉车1万台的规模。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项目主要污染因素有: 1、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TP、NH3-N、SS、TN、LAS、动植物油等;工业废水主要为脱脂废水及水帘幕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TP、NH3-N、SS、TN、石油类等。 2、废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为喷漆时产生的甲苯、二甲苯、VOC等有机废气、粉体涂装时产生的颗粒物及焊接时产生的烟尘。 3、噪声:本项目噪声来源于生产等设备运行等。 4、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残次品、废漆渣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本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接市政污水管网排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工艺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2、废气: 项目喷漆时产生的喷涂废气先经水帘幕捕捉,捕捉效率可达80%;为捕捉到的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碳吸附达标后外排。 3、噪声:采取减振降噪措施使项目产生噪声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 ①危险固废:水帘幕含漆废水经投加絮凝剂、去除絮凝沉淀后回用,一定周期水帘幕废水需更换,本项目一月更换一次,统一收集于废液收集桶,项目方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碳属于危险固废(HW12类),废油漆桶(HW49类),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漆桶由原厂回收。 ②生活固废: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厂区垃圾集中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一般工业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残次品收集后外卖。 四、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有: 1、污水:本项目员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对地表水产生影响;工艺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喷涂废气通过水帘幕和活性碳塔吸附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较小;粉体涂装产生的颗粒物经回收装置收集后回用,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采取减振降噪措施使项目产生噪声厂界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厂区垃圾集中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产生的残次品收集后外卖,喷漆废渣、废液、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油漆桶由原厂回收,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中华园路18号 联系人:王华 电 话:0512-57367314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乙;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1号;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环庆路908号信息港大厦301室; 邮 编:215316; 传 真:(0512)57783092; 电 话:(0512)57783091 七、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