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保护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大对自然遗产地的保护力度和展示宣教力度,进一步改善保护区鹤、鹳等栖息地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更好的发挥自然遗产地的展示、学习、研究和教育功能,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投资1568.01万元建设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保护建设项目。 本项目建筑建设地址位于胡家窝棚鹅头泡区域和镇嘎公路(由西向东)南侧。科普展示用房占地面积约500m2,看护房2处占地面积均为150m2;湿地芦苇恢复占100hm2及藨草恢复占地面积400hm2;生物围栏占地面积32hm2;步行道长30km,铺装占地面积90000m2,其中A段为砂石路20km(60000m2)在局址丹顶鹤繁育区,呈多个环形;B段为栈道10km(30000m2)位于鹅头泡白鹤栖息地,从两个看护管理用房向内延伸。 2、现状调查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从镇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的现状监测数据可知,TSP、SO2、NO2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一级标准,可见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为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周边无固定噪声源,声环境质量较好。 (3)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周边为湿地,属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由于近年来自然降水量逐年减少,莫莫格湿地水域来水主要靠嫩江白沙滩断面取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对白沙滩断面的水质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其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1)湿地现状评价结论 莫莫格保护区内湿地面积为111390hm2,其中天然湿地面积为104000 hm2 ,占全区湿地面积的93.4%,人工湿地面积为7390hm2 ,占全区湿地面积的6.6%。 2)动物资源调查结论 莫莫格保护区内,因景观开阔,人烟稀少,村屯分散,水草茂密,野生动物资源较为丰富,属嫩江水,鱼类有4目11科52种。两栖类有1目3科6种,爬行类2目3科8种,兽类4目9科31种。另外已知昆虫500多种。 3)植被资源调查结论 保护区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目前属我国半干旱地区;有野生植物600多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植物种类有361种。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废水: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无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引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沉淀下的泥浆和固体废物与建筑渣土一起回填场地低洼处。 固废:施工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建议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作为道路及低矮地面的回填土; 粉尘: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禁止在大风日施工。 对野生动物的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避开白鹤迁徙停歇期,不会对白鹤生存环境产生影响。施工过程应合理安排,避开敏感期,特别是丹顶鹤繁殖期,做好是时间上,空间上的衔接,减少影响范围及进度,必须将各施工期的时间、施工范围安排协调好,统筹合理安排好施工进行度,做到建成一片,完善一片。本项目在施工阶段应尽量避免丹顶鹤繁育期同时,在此处施工路段应采用隔声屏等措施避免对丹顶鹤的栖息产生不良影响。 生态防治措施: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临时防护措施按“先拦后弃”的原则,将剥离的表层土集中堆放在施工场地一侧,后期作为绿化覆土土源,并用填土草包进行临时防护。对边坡不稳定的部分进行衬砌、护挡以及修建坡面排水沟和坡脚排水沟等,尽量减少水土流失。 项目建设应分期分块进行,避免同时开挖后,地表长期闲置裸露,遭受风蚀或水蚀。以避免污染周边湿地水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教育及监督,严禁施工人员进行一切影响周边湿地环境的活动。 (2)服务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职工人数为19人,不设置食堂,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②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职工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送往垃圾处理场,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看护房及科普展示用房的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机房顶部和四周墙面上装饰吸声材料,周边绿化等措施后将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④景观环境影响 项目建筑物及砂石路外围应设置绿化带,中间过渡,使建筑物掩映在植物之中,使建筑风格与外界环境融为一体,与自然景观融为一体,将不会破坏原有景观。 ⑤生态影响分析 本项目修建30km的步行道,其中鹅头泡湿地修建10km栈道,由于拟建栈道路占用的湿地面积很小,并不足以显著改变湿地调蓄洪水的功能。栈道的铺设将不会湿地水循环。 4、环保投资 项目的环境保护总投资估算为586.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568.01万元的37.4%。 5、综合评价结论 在项目实施中,坚持可续性发展原则,保护好自然景观。落实一系列生态、景观、水、气、声等方面的保护措施,可使评价区内的污染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限值以内。生物多样性得到确实可行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景观、生态也得到良性循环。 本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由于本项目选址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选址有一定敏感性,但本项目的建设加强了对鹤、鹳类栖息地的保护和生存环境的恢复,加强了保护区的展示宣教功能,对更好的拯救濒危生物种群、研究生物特征、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发展均具有积极的意义。,选址有其特定性。因此在保证“三废”达标排放,尤其是废水零排放,施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湿地生态环境影响,不破坏区域内自然资源及景观的前提下,本项目方为可行。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34—5083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