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延边新星宇华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延吉市建设 “新星宇•蓝轩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规划停车位630个,地上停车位63个,地下停车位567个。居住户数1261户,容积率1.7,绿化率40%。 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评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延边新星宇华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承担了新星宇•蓝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新星宇•蓝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组织实施了环境监测和环境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建设单位,供环保部门审查批准,为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 1、施工期 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拌料,不外排。
废气:和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
噪声:和施工过程中会产生设备及运输噪声。
固废:和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设垃圾。 2、小区建成后 废水:主要为小区内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地面停车位及区内行驶的汽车产生的尾气。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二次供水水泵、换热站机泵和车库内的风机噪声。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废气:施工过程中经常洒水,减少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固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长春市建委的规定及时运至指定地点。 2、小区建成后 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经延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地面停车位及区内行驶的汽车产生的尾气属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声污染防治措施:二次供水水泵、换热站机泵和车库内的风机应安置于地下,并修建隔立的隔音间,即水泵房和风机房,隔音间要选用隔声及消声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操作室采用双层复合板、双层隔声门及门窗密封装置,经隔声降噪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延吉市总体规划;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够得到平衡。因此,在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简本的方式和场所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众可与评价单位联系索要。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2012年3月30日~4月10日。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延边新星宇华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577号 联系人:陈杰 电话:15585557088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皓月大路2641号 电话:0431-81798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