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公众朋友: 为预防、减轻或避免“彭水县通达矿业有限公司下属彭水县桐楼乡桐木村重晶石矿”的施工和运营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依据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彭水县通达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对“桐楼乡桐木村重晶石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重庆市彭水县桐楼乡桐木村重晶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工作进展顺利。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及第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进行公示,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概况彭水县桐楼乡桐木村重晶石矿山位于彭水县城95°方位,直距约37km,隶属彭水县桐楼乡桐木村所辖彭水县桐楼乡桐木村重晶石矿,属拟建地下开采矿山,开采重晶石矿,项目预计总投资300万元,生产规模3.0万吨/年。拟建矿山依据彭水县国土局《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其划定矿区矿区面积0.412km2。矿井拥有划定范围内重晶石矿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储量(333)为9.6万吨;预测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4)?为8.8万吨。(333)可采储量7.2万t,设计矿井生产能力3.0万t/a,矿井服务年限(333)为2.18a。 整个矿区共三个矿脉资源,整个矿将分为三阶段开采,一期开采一号矿体,二期开采二号矿体,三期开采三号矿体。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平硐开拓,留矿法采矿方法。一号矿体主平硐井口标高+500m,主回风井口标高+542m;二号矿体主平硐井口标高+593m,主回风井口标高+645m;三号矿体主平硐井口标高+628m,主回风井口标高+675m。在本矿井中分别布置运输大巷、回风大巷形成完整的生产系统。 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环保工程投资为47.6万元,占投资比例的16%。项目劳动定员40人,年工作日330天。 二、项目区环境概况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诸佛江两个断面水质较好,有一定环境容量。 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 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均较好,满足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敏感特性调查 工程所在地属农业区,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等环境敏感点,三个工业场地200m范围内无大气及声环境敏感点。 (1)1号矿体主要环境敏感点 a、生态影响范围内有坡耕地面积约150亩。 b、拟建主平硐工业广场西面30m有季节性冲沟。 (2)2号矿体主要环境敏感点 a、生态影响范围内有坡耕地面积约130亩。 b、风井场地噪声评价范围内有居民2户,房屋为砖木结构,房屋面积210m2。 c、拟建主平硐工业广场西面40m有季节性冲沟。 (3)3号矿体主要环境敏感点 a、生态影响范围内有坡耕地面积约120亩。 b、风井场地噪声评价范围内有居民3户,房屋为砖木结构,房屋面积310m2。。 c、拟建主平硐工业广场西面200m有季节性冲沟。 d、1条乡村公路横穿矿体。 本工程产生的污废水处理达标后,经无名季节性冲沟汇入矿区西北面的诸佛江,诸佛江在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取水点。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1、施工期 工程尽量少占地,少破坏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场地和弃渣堆场的洒水防尘,加强施工机具管理,产生的污废水经污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工程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实施回填利用,减少外排;施工区、弃渣堆场修建排水沟等,减少水土流失。 2、营运期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出井废石除作为矿区公路的筑路材料外,剩余部分全部堆存在工业广场临时废石堆场。回采工作面全部采用陷落法管理顶板,辅以局部充填。回采过程中做到及时支护,及时回柱放顶,及时充填。采用微差爆破,减少爆破震动对地质结构的影响。地表裂缝、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采用粘土、水泥等进行封堵,裂缝区、滑坡区进行绿化、补植林木,减少地表变形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废石堆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井田内地表受采动影响产生裂缝、滑坡、塌方的破坏现象,根据裂缝宽度大小,对较小裂缝经林地平整恢复原状,对裂缝采取充填、平整的顺序,使林地恢复原状,以减小雨水侵蚀,减轻水土流失。 从矿山开采地表移动变形参数计算结果知:本矿开采1号矿体时,冒落带高度为10.06m,导水裂隙带高度是22.35m;开采2号矿体时,冒落带高度为10.55m,导水裂隙带高度是23.45m;开采3号矿体时,冒落带高度为9.64m,导水裂隙带高度是21.42m。由于矿层最小埋深10m,导水裂隙带直接达到地面可能性大,导水裂缝形成塌陷的可能性大,影响大。 当地表水体基底距可采矿层垂高H>Hsh时,地表水体发生漏失的可能性小;当H<Hsh时,地表水体则会漏失。本项目平均开采深度20m,经计算,该矿Hsh大于20m,但导水裂缝带内无常年性地表水体,因此矿井开采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经矿井充水因素分析,矿体围岩为奥淘系下统红花园组和分乡组含水层,含水层富水性强,与矿井直接接触,矿井开采过程中含水层水可能通过裂隙、溶隙等进入矿井,故矿井开采可能对地下水有疏降作用。 根据所开采的重晶石矿赋存特征可知,矿体平均宽度仅1.5m,自露头延伸深度30~50m,经预测的地表沉陷影响半径为5.56m,故矿山开采对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的影响较小。 矿井开采可能对地下水有疏降作用,但影响范围有限,对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1、施工期 ①在施工工作面,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②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③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细颗粒物料运输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 2、营运期 地面生产过程中采取洒水防尘、绿化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的产生,工业厂界处粉尘浓度<1.0mg/Nm3。工业场地周边居民分布较少,且距离较远并有一定的高差,营运期产生废气对居民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具有较大的大气环境容量,矿井生产产生的废气实现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的功能。 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污水如果不处理直接排入地面水体诸佛江,对诸佛江的水质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矿井应在施工期修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生化池,生化池出水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复用,不外排,对诸佛江水质几乎无影响。 2、营运期 矿井水采用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在三个矿体工业广场分别设计,1号矿体工业广场设计建设处理能力为100m3/d的矿井水处理池,2、3号矿体工业广场设计建设处理能力为60m3/d的矿井水处理池。处理后的矿井水经综合利用后其余部分达标排放。 在两个矿体工业广场各自设计一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均为8m3/d的生化池即可满足需要。其中食堂废水和生产废水需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再进入生化池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污废水达标排放。 矿井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对地表水影响小,不会改变诸佛江地表水环境功能。 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1、施工期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尽可能不用或少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敏感人群造成严重影响;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村民休息。 2、营运期 项目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高效设备,风机房采用砖混墙结构隔声,坑木加工采取室内加工。另外,载重汽车在运输时产生的噪声对运输道路两旁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要求运输过程中经过居民点时,运输车辆应降低车速,禁止鸣号。 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均能够实现厂界达标排放,对周边居民影响小。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主要包括:废石填充夯实进场公路,充填采空区,剩余部分堆存在工业广场临时废石堆场。临时废石堆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Ⅰ类场设置(GB18599-2001),修建地表截洪沟和在四周修排水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送往桐楼乡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矿井水处理系统污泥风干后于矿渣场掩埋。 闭矿期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闭矿期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矿山闭矿后一段时间内仍需运行井下水处理设施,并对井下水进行定期监测。对工业场地内无法再利用的建筑物拆除,工业场地和废石堆场覆土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工业场区绿化,使其绿化率达到95%以上。通过种植植被方式对闭矿后的废石场进行复垦。对井田范围内的地表移动变形继续进行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地陷、裂缝、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小发生的可能性。提出矿山闭坑报告及有关采掘工程、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的资料,并按照国家规定报请审查批准。 闭矿后,矿井停止生产,地表变形趋于稳定,污染物停止排放,矿井生产场地经迹地恢复和生态环境建设后,区域环境质量将会得到不断改善。 环境风险分析 拟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有地表沉陷诱发地质灾害风险、废石堆场溃坝、污水处理系统事故等。根据预测分析,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通过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小。 选址合理性 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本矿井工业场地选址是可行的。 各废石场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第I类一般工业固废场址要求。 1号矿体风井场地标高+542m,2号矿体风井场地标高+645m,3号矿体风井场地标高+675m所在位置地形相对较开阔,占地类型主要为荒坡地。场地及其周围无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风井场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区,声环境执行2类标准,风井场地远离居民点,风机噪声对居民影响小,选址合理。 4、爆破器材库合理性 本矿的炸药库选址位于1号工业场地西北面,总建筑面积20m2。炸药和雷管分库存放。炸药库房内炸药存放量不得超过2t,雷管不得超过3000发,且总量不得超过矿井一个月的需要量。根据《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器材库与村庄(100户~200户)边缘的距离不小于300m,10户及以下零散住户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小于150m,本矿炸药库选址位置周边200m无居民点。但爆破器材库的选址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后方能投入使用。 清洁生产水平 通过对本工程原材料、产品指标、资源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生态影响的分析,大部分指标均处于行业国内基本水平。因此本工程采用工艺的清洁生产水平确定为:国内一般。 相关政策、规划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国家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矿井开采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井田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井田范围不涉及水库、机场、军事禁区等重要建构筑物;不在机场、军事禁区,长江、嘉陵江、乌江、大宁河等附近,项目地处农村偏远地区。因此,项目建设符合《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彭水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项目建设符合《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对该区域的生态保护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彭水县通达矿业有限公司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重庆智力环境开发咨询策划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工 联系电话:023-67607721 环保监管部门:彭水县环保局建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