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金鑫南路提质改造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目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宁乡县金鑫南路提质改造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报告书已编制完毕。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乡县金鑫南路提质改造建设工程 二、项目简介 宁乡县金鑫南路提质改造建设工程主要对现有金鑫南路进行扩建和延伸,北起与楚沩东路(G319)交叉处,途径金南路、银河路,终点为与滨江路交叉口,路线全长510.263m。项目总投资1530万元,提质改造后,金鑫南路道路红线宽度24m,设计行车速度40km/h。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工程、亮化工程、交通设施,道路总占地约20亩,其中新征土地15亩。 三、环境影响概述及采取的措施对策 1、环境空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建议采用挡风墙、洒水降尘、合理选择储料场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的影响;并在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的情况下,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营运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汽车尾气和扬尘。目前,本公路沿线现状主要为农村环境,所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大气环境容量较大。尽管远期交通量加大,但汽车尾气污染可以通过加强公路管理和路面养护、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同时结合景观绿化设计,选择有吸附或净化能力的灌木、乔木,种植多层次绿化带来进行改善。 2、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用的措施主要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及施工机械;进行必要的隔声处理。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辆运行噪声,本项目采取对营运期噪声超标敏感点安装隔声窗、进行限速、禁鸣和绿化等方式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 3、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期生产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或者路面养护。营运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路面雨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建筑垃圾送填方区作填方回用或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妥善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日常维护产生少量筑路物料,收集后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5、生态环境 项目路段属城市环境,野生动植物存在较少,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宁乡县及东城组团的总体规划与道路交通路网规划;项目实施将缓解周边道路的交通压力,改善现有道路的交通状况,促进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以及文化产业等各方面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在认真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环保对策建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 (2)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 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项目的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反馈 将您的意见以信函、邮件、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乡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973125293 通讯地址:宁乡县玉潭镇玉潭中路270号 邮编:415200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13975116278 通讯地址:长沙市井圭路10号 邮编:30045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2年3月25日~2012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