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澳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蚌埠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已基本完成中山市澳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2012年2月20日~2012年3月2日,共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项目名称:中山市澳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集聚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人民币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6500m2,年产紫外光固化树脂1000吨、紫外光固化涂料2000吨和水性涂料750吨,全厂职工定员总数为30人,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采用一班8小时工作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有:场地土方开挖回填等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污水、施工垃圾、来往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扬尘和噪声,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带来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环境影响 该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过程中挥发出的TVOC类有机废气;搅拌釜、分散机、研磨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营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过滤时产生的废渣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技术资料,通过初步工程分析,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防治效果如下: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严禁在法例规定的允许施工时段之外进行施工,避免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2)在施工场地边界构筑围墙,建筑物外搭建挡风蓬,防止粉尘飞扬; (3)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和绿化工作,防止工地污水流入下水管道; (4)及时清理建筑垃圾,防止建筑材料运载车辆漏洒,污染道路及周边环境。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控制措施 建设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生物接触氧化设备进行处理,处理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田基沙沥。产生的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转移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生产过程中挥发出有TVOC类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达标排放,产生的粉尘经布袋收集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有搅拌釜、分散机、研磨机、空压机等。建设项目合理进行厂内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在厂边界外设置绿化带,以减小对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防治对策 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交由环保部门认可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如能按照本评价报告的要求,采用达到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的生产工艺、管理水平,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治理和处置设施,切实保证环境措施资金落实到位,做到环保“三同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中山市澳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①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澳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5889885968 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集聚区 ②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蚌埠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 王勇 电话:13928119520 电子邮箱:wy_226@126.com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 建设单位(盖章):中山市澳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