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 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和《四平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四平市城镇建设和人口分布变化情况,提出了“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 建设一座三级甲等医院,年门诊量87.6万人次,住院床位800张,其中,高档床位200张。医院占地面积40000m2,总建筑面积79372m2。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 四平市区的污水虽然经过污水处理厂治理,出水水质大有改善,但由于污水处理厂目前出水仍执行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域条子河目前仍不能满足Ⅲ类水质要求,COD、NH3-N已无环境容量。 (2)环境空气: 各监测点位中TSP、SO2、NO2、PM10标准指数均小于1,说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且仍有一定环境容量。 (3)声环境: 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区噪声现状值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 该项目污水水质简单,均属常规污染物且浓度不高,污水经院内拟建一级处理+ClO2消毒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排放浓度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中表2以及四平市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可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条子河,对受纳水体条子河影响不大。 (2)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均经管网排放,正常情况下,浅层地下水不太容易受到污染。若废水或废液发生渗漏,污染物不会很快穿过包气带进入浅层地下水,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很小。 通过水文地质条件分析,项目区垂直渗入补给条件较差,与浅层地下水水利联系不密切。因此,深层地下水不会受到项目下渗污水的污染影响。 (3)环境空气: 正常情况下,下风向NH3及H2S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4286mg/m3以及0.0003943mg/m3,最大落地浓度的落地距离为76m,能够满足TJ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可见本项目NH3及H2S正常排放情况下对下风向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事故情况下,下风向NH3及H2S的最大落地浓度约为正常情况下的3倍,应尽量避免恶臭气事故排放,减少污染物排放。 汽车进出停车场怠速行驶时会排放汽车尾气,产生的汽车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HC、CO和NOX,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预测汽车尾气的CO和HC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7866 mg/m3和0.0201 mg/m3,最大落地浓度为50m,影响范围在医院及周边道路内,而且排放浓度完全能够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 项目建成后,其厂界噪声值昼、夜间增加值约为0~0.8dB(A)之间,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噪声级增量不大,设备噪声经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均能够满足GB12348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对四周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固废: 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集中处理、废食用油出卖给回收部门;医疗垃圾委托四平市劳氏清大德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药品、含汞、含铬废水、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中心处理,经及时有效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废水经分类预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化验废水经沉淀/絮凝沉淀池处理,患者含菌废水经消毒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出理)后进入一级处理污水处理系统去除COD、NH3-N等污染物,然后进入消毒池去除各种病毒和病菌,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条子河。 (2)地下水防治措施: 设置专门的水环境管理部门,建立环保管理制度,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 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危废暂存室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层防渗,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污水池四周设围堰,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 垃圾集中箱放置地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 建议地下水污染监控体系,及时了解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一旦发生污染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将事故影响控制到最小范围。 (3)废气: 1)恶臭气:在污水处理设施各排气口设置设计气体收集和排放处理系统,气体输导系统应设置横竖相通的排气管,以收集和处理气体。收集后恶臭气经污水处理车间天然植物液洗涤过滤装置并采用消毒剂消毒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在加药间以及污泥处理设施附近,设置天然植物除臭液喷淋装置,定时喷洒除臭液,另外,将污水池密闭、及时清运污泥等措施,可大大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油烟:拟采用效率大于85%的油烟净化器治理油烟,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为1.7mg/m3,同时排气筒从房顶伸出后,出口必须朝上并超出所在建筑物房顶3m,排烟系统要密封完好,固定牢靠,最终油烟排放浓度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的中型餐饮业标准。 3)汽车尾气:建设生态型停车场,在不妨碍交通的前提下,设置绿篱或乔、灌、草合理配置的绿化林带,同时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怠速等措施,可大大提高环境对空气的自净能力,降低影响。 (4)噪声: 在设计中要做到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隔声作用,通过合理布局减轻动力设施对医疗环境及外环境的影响。动力房单独设置,水泵间设置在室内。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设备加减振垫,保证其动平衡。同时加强车辆管理,完善警示和导向标志;在停车场出入口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严禁车辆在进出车时按鸣喇叭,同时严格控制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的车速。行车路面采用减噪材料及橡胶减振带,可大大降低噪声影响。 (5)固体废弃物: 危险废物应及时分类,并设置专门的暂储室内存放,医疗废物(包括患者生活垃圾)定期由四平市劳氏清大德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污泥经消毒、脱水等预处理,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后,和废药品、实验废物、含汞、含铬废水一并委托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食堂废油属于一般废物,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统一处理,废油可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五、风险评价结论 医院在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使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以防止病原微生物通过水体传播污染。同时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病人在院内空气的交叉感染及病原微生物的空气传播污染。故医院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给周围地区的人群健康带来不良影响的几率很小。 六、环境可行性及选址合理性评价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查,本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占用土地属于医疗卫生用地,占地属于建设用地,本项目选址符合四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 本项目在正常工况下无特殊污染物排放,在采取合理和有效的治理措施后,经预测、分析,项目的营运对环境影响不大,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改变当地环境质量。 (4)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分析: 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经采取妥善和合理的“三废”处理措施后,都能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并严于标准排放。 (5)总量控制分析: 通过积极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核算企业COD、NH3-N最终排放量为16.3t/a、2.7t/a(进入污水处理厂前),能够通过实施总量控制、积极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其满足环保要求。 七、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本项目采用张贴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网上公示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张贴公告材料和网上公示过程中未有公众通过电话或者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意见;从对回收的30份调查表的统计结果看,被调查人员和事业单位100%支持本项目的建设。他们认为该项目的建设能够促进经济发展,为切实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的利益,医院应按照国家规定认真贯彻污染治理,并严格管理各项污染治理设施,保障各项环保及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使各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八、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质量;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公众对本项目支持率为100%。只有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确保 “三废”达标排放,做到不污染地下水,不扰民,医院各建筑物满足相关规范及环评报告、批复相关内容的前提下,本项目方为可行。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研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电子邮箱:spepi@163.com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4—5083852 十、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建议和意见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发布公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众参与10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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