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曼胡默尔富维滤清器有限公司长春新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长春曼胡默尔富维滤清器有限公司长春新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概况 长春曼胡默尔富维滤清器有限公司长春新工厂项目厂址位于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乙六路以北,丙四十三街以东,厂区占地4.5048公顷,建筑面积2.6898公顷,主要建筑物为联合厂房、联合站房等,于 2013 年 6 月正式投产,项目所需人员为483人,项目建成后拟生产各种滤清器产品 470 万件。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环境影响预测;(6)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7)公众参与调查;(8)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1)总则;(2)企业现有污染源调查与评价;(3)异地新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4)清洁生产分析;(5)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6)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8)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9)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10)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1)公众参与;(12)环境经济效益分析;(13)选址合理性与环境可行性分析;(14)综合评价结论。 四、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您认为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4.您认为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如何? 5.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的影响如何? 6.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7.您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要求和建议是什么? 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也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本报告编制过程中会充分重视。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长春曼胡默尔富维滤清器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4555号 联 系 人: 尹学工 电 话: 0431-85808316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 编:130012 联 系 人:沈万斌 电 话:13069133177 Email:shenwanbin@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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