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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永昌贵金属有限公司粗铅生产线生产原料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 安仁县永昌贵金属有限公司粗铅生产线生产原料变更; 二、项目概况: 永昌永乐公司根据建设计划,于2009年4月在龙海镇茨冲村建成了粗铅生产系统和熔铅锅初步精炼系统,并委托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建成生产线进行了阶段性验收。但在后续的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受到生产原料铅氧化矿中铅含量下降的影响,其粗铅生产系统的实际生产能力未达到设计生产规模;同时由于原料中含铅量太低,鼓风炉熔炼过程中因炉内熔炼温度过低,炉内常形成炉结,对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在此情况下,为稳定粗铅生产系统的生产能力,在不扩大现有粗铅生产系统生产规模的前提下,拟改变粗铅生产系统的生产原料,在铅氧化矿中参入一定量的含铅烟灰,稳定生产原料中的含铅量,改善企业的生产状况。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防治措施 鼓风炉烟气采用表面冷却器+布袋收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配料系统及制砖系统等产尘点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鼓风炉烟气一起通过60m烟囱外排。 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外排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2、污废水防治措施 工程厂区内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均在厂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在厂区内设置有初期雨水沉淀池,将收集的初期雨水处理后作冲渣补充水。 因此,工程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工程卫生收尘系统收集的烟尘均返回配料;鼓风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堆场临时堆存后外售水泥厂;鼓风炉收尘系统收集的烟尘在厂内渣库临时堆存后外售相关企业综合回收有价金属。 以上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噪声防治措施 工程高噪声的主要设备有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水泵、磨棒机、行车等,其噪声源强在90~120dB(A)之间,对高噪声设备,除采取安装隔振机座、进出口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外,空压机、磨棒机等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室内,利用建筑隔声。 5、其他 建设单位在厂区空地进行绿化,可有效减轻工程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评价表明,项目营运后,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仍满足相应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不会对当地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只要切实作好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在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落实本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主要工作内容:
1、结合安仁县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区划对该项目的合理性分析评价; 2、对评价范围内的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 3、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4、对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减缓措施和对策; 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六、拟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理由;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主要环境问题; 3、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仁县永昌贵金属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90735790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13985108577 地址:长沙市新建东路88号 邮编:413000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湖南省环保厅提交书面意见。 有效期:10天。
安仁县永昌贵金属有限公司 201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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