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蔓琪家俱厂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绵阳市蔓琪家俱厂项目
建设单位:绵阳蔓琪家俱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绵阳市三台县东塔镇
项目投资:800万元
二、施工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已基本结束,根据调查发现项目施工过程中无环境遗留问题,未发现扰民及投诉现象,施工期
各污染防治措施效果较好。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运营后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中喷漆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
喷漆废水可循环利用,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2、废气:主要为粉尘和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和锅炉废气。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喷漆废气经水帘处理活性炭吸附后能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
做燃料,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主要为各设备噪声和进出车辆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声、减震处理加强管理,禁止鸣笛。
4、固废:生活垃圾、污泥的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活性炭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漆桶、废机油
和废漆渣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各项污染物在采取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可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
言,本项目建设时可行的。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2年2月9日到2月20日共十个工作日。
六、意见反馈
若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咨询
电话:13281195169潘先生 邮箱:5953810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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