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东岸镇马西石场年产10万立方米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高州市东岸镇马西石场年产10万立方米建筑用片麻岩矿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有关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高州市东岸镇马西石场 建设地点:高州市东岸镇竹朗村委会 项目概况:高州市东岸镇马西石场年产10万立方米建筑用片麻岩矿选址位于高州市东岸镇竹朗村委会。项目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0°57′00″、北纬22°12′00″,矿区有约8km乡村道路与县道相接,往市区约42km可达城区,项目总投资为849万元。总用地面积约为0.0973km2。矿山设计开采规模10万立方米/年,总服务年限39年。项目有采矿区、矿山服务区、矿区道路、弃渣场区等组成。年工作300日,每日1班,每班8小时。职工总人数10人。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采石、运输等生产环节产生的扬尘污染。 (1)当正常排放时: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扬尘在常风向下最大落地浓度为0.064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7.10%<10%,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只要落实好降尘措施,可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就能保障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2)当事故排放时: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扬尘在常风向下最大落地浓度为0.640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70.97%,预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在没落实降尘措施的情况下,将会造成小局部区域内扬尘恶化,因此本项目应杜绝扬尘的事故性排放。 通过以上预测结果看出,当事故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70.97%,最大浓度距离为115m,且距离项目600米外的落地浓度占标率则小于10%,项目最近的敏感点,则本项目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均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项目应杜绝事故排放,避免导致空气质量变差,建成后必须切实落实降尘设施,加强治理,使其排放浓度和总量进一步减少,减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 (1)预计矿山生产用水量约为30m3/d,主要为凿岩、降尘等用水,用水渗入裂隙或在自然蒸发,不排放。另外,因地表降雨等原因,项目会产生少量矿山基岩裂隙渗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生产抑尘或项目周边绿化。本项目拟设员工12人,每天生活用水量按7m3计,总生活用水量为240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0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附近林木绿化浇灌。 矿区地处中低山丘陵区,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抑尘及灌溉,对地表水环境无不良影响。 (2)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渗漏量的多少,还与最后到达地下水体时污水中可能含有的污染物质有关。根据项目所在地和周边的地下水文资料以及地质勘探资料。项目所在地的花岗岩具有分布广发的特点,其渗透性和富水性微弱,地下水资源较贫乏,因而其污染程度范围较小,污染程度低。尽管对地下水污染影响可能较小,但仍需对弃渣场及污水处理系统实行科学管理,加强防渗措施,以控制地下水受到污染。 (3)声环境 各类矿山设备在未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时,爆破时在60m范围内噪声超过1类标准限值;潜孔钻机、挖掘采剥机在50m范围内噪声超过1类标准限值。项目区为低山丘陵,附近无环境敏感点,又因矿区远离城镇、居民点,均为白天生产,因此噪声主要影响采场作业人员,而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弃物 开采时共产生废弃土石方57.85万m3,开挖时需暂存于弃渣场,待采矿完毕可回填于矿山。考虑到废石松散、下沉及有一定的富余容量,矿区弃渣场容积约60万m3,废石场的容积可满足矿山排弃废石和表土的需要。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当采矿场服务年限满期后,应对弃渣场进行复垦绿化,恢复原貌。 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集中收集,定期送往垃圾场。不造成环境污染。 三、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的环境质量现状以及项目运营后各影响因素的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结果均符合所执行的环境标准,满足所处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同时也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方针和政策的要求。通过采取有效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控制运营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使各类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也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因此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以及全面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期限 公示时间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1)目前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扩建?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评文件中采纳落实。 八、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州市东岸镇马西石场 地 址:高州市东岸镇竹朗村委会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13423500393 环评单位: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水电学院B510-514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8-85462800 传 真: 028-85462900 高州市东岸镇马西石场 2012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