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红郡建设工程(A地块)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公示 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编制的“呼和浩特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红郡建设工程(A地块)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完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呼和浩特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投资建设的“华业鑫园小区建设项目”属新建项目。拟建东方红郡建设工程(A地块)位于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西贝饮食学校地块内建设以西,金山大道以南地块。 该工程建设项目主要为解决该区域城市体系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实际需求和缓解住宿难等实际问题;对金山经济开发区区域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对推动金山经济开发区整体环境改善、提升生活品质、加快发展有积极向上的作用。为此,加快建设本项目并迅速投入运营生产是十分有必要的。 项目分三期进行,总用地面积:454830m2(682.24亩),其中:A地块157675m2(236.51亩)、B+C地块181930m2(272.89亩)、D地块115225m2(172.84亩)。本次进行A地块的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112086万元,A地块建筑物占地面积52000,总建筑面积421950m2,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243000m2、酒店/办公21000m2、LOFT公寓51000m2、商业68500m2、幼儿园2850m2、1F车库1100m2、物业管理用房1500m2,地下建筑面积33000m2。建设内容为新建6层住宅楼23栋、11层住宅楼11栋、18层住宅楼7栋,24层酒店/办公1栋,17层LOFT公寓4栋,4层的大型商业1栋,2-4北侧沿街商业楼8栋、1-2层沿街商业楼2栋、3层幼儿园1座、1层车库8栋。A地块规划总户数约3740户,绿地面积:136903.83m2,建筑密度:32.98%。容积率:2.68。绿化率:30.10%。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12086万元,环保投资约94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85%。本项目给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取暖采用燃气壁挂炉,居民煮食由市政提供管道天然气;电源由金山十千伏变电站提供。 二、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期机械开挖、堆填、装卸、搅拌和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散落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扬尘;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源为燃烧天然气废气、厨房油烟和汽车尾气,项目对所在地的大气环境影响很小;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办公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送垃圾转运站。另外,本项目使用风机、水泵、配电室等噪声设备,有一定的噪声影响。 三、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⑴ 大气处理 施工期废气排放主要为扬尘和车辆尾气,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期与局部的,且经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营运期废气主要是燃烧天然气废气、厨房油烟和汽车尾气,油烟经油烟机处理,车库设排风系统,并加强绿化。 ⑵ 废水处理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打桩泥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营运期雨水经雨污分流措施进入城市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设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 ⑶ 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及施工车辆噪声,经过采取措施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水泵与风机,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振器、铺设吸声材料、夜间居住区内车辆禁鸣等措施处理后,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⑷ 固废处理 施工期余泥渣土及生活垃圾分别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营运期生活、办公垃圾分类收集,并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四、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旗经济发展方向,适应城市规划以及房地产发展的需要,区位条件优越。对推动金山经济开发区整体环境改善、提升生活品质、加快发展有积极向上的作用;对促进生态建设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本项目属于生活污染源,污染源强度较小,通过采用各项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治理和处置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正常情况下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对本工程如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联系我们进行反映,并可函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内来函、来电、传真均可。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联系人:白月玺 联系电话:18647124833 环评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3674716534 地址: 呼和浩特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2012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