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hongweilong 于 2012-12-7 00:18 编辑
华盛•圆坊名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目前,《华盛•圆坊名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规定,在送环保部门审批前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盛•圆坊名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华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华盛•圆坊名荟建设项目选址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花加油站对面、芦湖路东面、三花路北面的空地上,即范湖村民委员会骆村“大头院布”(土名),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50905.8m2,总基地面积11429.40m2,总建筑面积136169.97m2,其建设内容为住宅楼及配套公建,其中配套公建主要设有物业管理、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配电房、燃气控制房、沿街商铺及地下停车库等;项目建成后可容纳住户1180户,地上地下停车位共815个,形成一个居住环境和用户的需求有机结合的现代化商住小区;项目不分期建设,预计建成投入使用时间为2014年8月。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建设期的噪声和扬尘,另外包括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住户、商铺、工作人员等产生的生活污水,住户厨房油烟,停车场汽车尾气,设施服务噪声、商业活动、娱乐活动噪声以及生活垃圾等。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为扬尘、噪声、固废物等,通过对施工现场设立施工维护、洒水车、室外防渗旱厕等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噪声扰民的现象发生。 (2)项目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建设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垃圾收集站冲洗废水、地下车库清洗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在范湖片区污水处理厂建成纳污前,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乐平涌,在范湖片区污水处理厂建成纳污后,排入范湖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废气:住户厨房油烟废气经吸排油烟机处理后,统一由公用排烟通道直通天面;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将废气引至一层地面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配套消烟除尘设施处理后,经机械排风系统至大楼楼顶高空达标排放。 噪声:项目建成后利用绿化吸声隔声、安装隔音玻璃等降噪措施后,可把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可控制外环境噪声对本项目居民的影响。 固废:生活垃圾、商业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花加油站对面、芦湖路东面、三花路北面的空地上,即范湖村民委员会骆村“大头院布”(土名),符合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城市规划,环保措施技术合理、运行可靠,工程建成投产后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同时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环保对策与建议,可使项目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1)索取简本方式 可向佛山市三水华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或华南师范大学打电话或发邮件索取。 (2)查阅及索取资料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2012年12月6日~2012年12月19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当地街道、项目所在地等进行现场张贴,在环评爱好者网站刊登《华盛•圆坊名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华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张边路9号三水广场三座10层 联系人:徐恒海 电话:13925904844 传真:0757-87821666 环评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地 址: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邮编:510006
佛山市三水华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