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我公司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盘锦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项目 概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于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与工业街交汇处西南角。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规划工程总占地面积120250.33m2,建筑面积243354.30m2。主要建设18座专业市场、6栋公寓、1栋酒店公寓、1栋办公楼及1栋酒店、商业裙房及辅助公建设施等。项目建设满足高端商户配套功能的要求,集合五金、机电、大车件、工程机械、小车件、汽车精品、汽车美容等业态经营方式。融住宅、购物、办公、投资、综合服务为一体,采用内街与商业布局为一体的规划设想,建设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主要污染因素:施工期扬尘、噪声、运输车辆尾气、建筑垃圾等;运营期地下停车库尾气,社会噪声,运输交通噪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围栏、洒水、湿法拆迁等防尘措施;营运期地下车库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管理;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评价结论要点:采用了相应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后项目可行。 三、建设单位:盘锦天龙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Tel:13998731827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营口瑞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537号) 联系方式:Tel: 0417-6850166 传真:0417-6850677 五、公众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件的方式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