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林省地矿建设集团合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大学承担了《吉林省核工业地质局职工住宅、基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保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核工业地质局职工住宅、基地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绿园区,用地范围在洛阳街以东,互助街以西,绥中路以南,锦西路以北的区域。 2、工程简介 (1)建设规模 该园区规划总面积为5.0851ha。总建筑面积124943.3m2,其中住宅面积100604m2,共13栋住宅楼;公建面积11196.2m2,共11栋建筑。地下建筑面积13143.1m2,地下一层。居住户数1088户。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54720.04万元。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作业扬尘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根据2010年9月1日施行的《吉林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项目工程建设中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混凝土浇注时,应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搅拌车直接送至施工现场。 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设立临时仓库,专人管理,避免散装水泥、黄砂、白灰等物料长期露天堆放;若需要在室外堆放散装粉、粒状材料,应采用雨棚或雨布覆盖,减少扬尘产生。 运输车辆在颠簸或劣质土路行驶时应及时对路面进行养护,定期喷洒水,以保持湿润,抑制扬尘的发生,如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扬尘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运输散装粉、粒状材料应使用密闭槽车或封闭仓等运输工具。 (2)施工期废水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产生的少量砂浆或含有砂石的设备清洗废水,未经沉淀不得排放。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上清液可用于喷洒道路以减少扬尘的污染,沉淀下的泥浆等固体废弃物,应与建筑渣土一起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营地排水管引入西侧道路下水道,由于施工期短、污水量较小,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施工结束后这种影响将消失。 (3)噪声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由于施工机械分散于工地内,作业现场设备噪声超标时有发生,为了保护区域声学环境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尽量减缓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根据2011年5月23日实施的《长春市建设工程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隔声屏障 为减少施工对外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围挡底座应为0.5m高实体砌筑,并进行抹面和涂刷白色涂料,立柱和上沿做量化处理;围挡型材应采用彩色(三蓝一白相间)定型钢板,高度在1.8-2.5m高的围墙实施封闭式作业,围挡外侧与道路间隔带应当绿化。 ②设备选用及维护 对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采取封闭措施,安置在临时工房内,通过墙壁屏蔽作用增加声源的衰减量,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随着我国机械设备制造水平的提高,施工单位应选用高新技术、高质量的施工设备,积极推广使用工艺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选用作过降噪技术处理和改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如使用液压静力压桩机,铲土机及卡车等应安装尾气排放消声器;对施工设备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正常运转。 ③避免或减少作业噪声的叠加、控制施工时间 施工工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统筹安排好施工时间,根据施工作业各阶段的具体情况,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或几台声功率相同的设备同时同点作业,以减少作业时噪声声级。 严格控制设备的作业时间,严禁22:00-6:00时间段作业。在使用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打桩机、振捣棒、电锯等机具时,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地方规定的噪声限值(DB22/272-2001)。施工单位由于材料供应、连续浇注等临时紧急情况需要延长作业时间的,建设单位应事先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夜间作业时间,但原则上不超过晚上12时。 ④避免或减少施工人员社会活动噪声 项目在工地建设的施工工棚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标识,实施绿化,可有效减缓施工人员社会活动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⑤减少施工交通噪声 本施工场地出入口设在西侧洛阳街,远离东侧的散落民居,并保持道路通畅,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减少车辆鸣笛,施工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物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工程施工中挖方与填方及余土回用不可能完全同步进行,为防止挖方遇暴雨或大风天气造成水土流失或扬尘污染。在施工中要合理调度,尽量减少土方堆积的时间和堆积量,对暂存的土方实施周边硬化阻隔处理,必要时进行覆盖。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的防止和减缓土方暂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随着工程的进展,土方的回填和回用将完全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完全消失。 施工阶段产生的建筑渣土、碎石等,全部作为小区景观、内部道路、广场底基辅料加以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严禁与建筑垃圾混放,在生活区设置生活垃圾箱,及时送附近垃圾站统一处置,不允许随意抛弃。 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183.4 m3/d(66941m3/a)。小区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生活污水通过集水井收集,经管道向西排入洛阳街污水管网,最终入长春市天嘉污水厂处理,出厂水质达到国家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串湖。 (2)废气 为防止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的污染,保证停车场空气清新,地下车场每个防火防烟分区设排风,在保证地下车库正常通风换气的情况下,汽车尾气对室内外环境不会产生危害性影响。 项目采暖实施城市集中供热,不自建供热锅炉。项目生活燃料为天然气。项目运行后,不产生燃煤烟气污染物。 小区居民炉灶属于小型规模,居民厨房排放的含烟油废气经抽油烟机通过内壁式烟道引至楼顶有组织排放。居住小区居民厨房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因而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油烟排放浓度低于2.0mg/m3,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首先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水泵及换热站机泵基础做减震处理,操作间采用双层消音材料,双层隔声门及门窗密封装置,地下停车场风机采用消音设备,以便有效缩小噪声影响范围,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小区内交通管理,对进出小区内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尽可能降低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城市垃圾 拟建项目在各建筑物及小区园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不同类型的垃圾箱,在小区南部建设全封闭式垃圾转运房,保洁员及时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市政垃圾接收站统一处理;商业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处理率100%,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即2013年2月26日至3月6日。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地矿建设集团合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龙宝东 电 话:13180831712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理化楼C区 邮 编:130026 联 系 人:王显胜 Email:55906849@qq.com 七、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0431—85378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