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要求,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青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完成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对青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成果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评报告书简本内容 1枢纽规划概况 (1) 青岛国家公路客运枢纽总体规划包括9个客运站和15个货运站。 (2) 规划范围青岛市中心城区及胶南市规划区、胶州市规划区、即墨市规划区、青岛莱西姜山轻工业功能区、青岛平度化工业基地规划及青岛董家口重工业基地总体规划区域;本规划编制期限为2011~2020年,分两个阶段,2011-2015年为近期,2016-2020年为远期。 (3) 9处客运站分别为青岛铁路北站综合客运枢纽站、青岛长途汽车站、青岛汽车东站、青岛汽车北站、红岛汽车站、黄岛汽车站、黄岛汽车北站、青岛西海岸综合客运枢纽站、青岛机场综合客运枢纽站,其中青岛机场综合客运枢纽站为二级站,其余8处为一级站;青岛长途汽车站、青岛汽车东站、青岛汽车北站为改扩建项目,黄岛汽车站为保留项目,其余5处客运站为新建项目;9处客运站共占地629333m2,设计日发送人数为129600人。 (4) 货运站由8个园区(青岛前湾国际物流园区、青岛保税港区物流园区、青岛董家口物流园区、青岛胶州湾国际物流园区、青岛楼山物流园区、青岛空港物流园区、青岛城阳综合物流园区、青岛鳌山港物流园区)、6个物流中心(青岛西元庄物流中心、青岛龙泉物流中心、青岛姜山物流中心、青岛临港物流中心、青岛陆海联运甩挂运输物流中心、青岛新河物流中心)、1个配送中心(青岛李沧上臧配送中心)组成;其中续建项目6处、扩建项目1处、在建项目1处。新建项目7处;15处货运站共占地1455万m2,设计年理货能力为5516万t。 2 环境现状
2.1 自然环境
(1) 青岛市的地形特点是东高西低、南北隆起,中间低陷。 (2) 青岛市河流均为季风区雨源型,且多为独立入海的山溪性小河。全市共有大小河流224条,分为大沽河、北胶莱河及沿海诸河三大水系。 (3) 青岛地处北温带季风区域,属温带季风气候 2.2 生态环境 (1) 青岛地区植物种类丰富繁茂,是同纬度地区植物种类最多,组成植被群种又最多的地区。青岛地区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域—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地带—暖温带南部落叶栎林亚地带—胶东丘陵栽培植物、赤松麻栎林区。 (2) 境内有种子植物约146科,1650种及变种 (3) 全市有鸟类13目,43科,111属,326种和亚种。 (4) 青岛市水土流失类型分为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和人为工矿侵蚀三大类,以水力侵蚀为主。其中轻度水蚀面积288.54 km2,中度水蚀面积595.74 km2,强烈水蚀面积288.7 km2,极强烈水蚀面积20.6 km2,剧烈水蚀面积10.3 km2,风蚀面积32.7 km2,工矿侵蚀面积100.5 km2。按区市分胶南市轻度以上侵蚀面积最大,各区市中土壤侵蚀比例最大也是胶南市,按侵蚀强度分全市水蚀中度侵蚀面积比例最大。 (5) 全市可利用土地总面积811871.5 hm2,共有五大土类,十三个亚类。 2.3 环境质量现状 (1) 全市30条主要河流62个监测断面的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9.0%。 (2) 市区道路交通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8.1dB和53.7dB,受机动车噪声影响,市内交通干线两侧噪声升幅较大,夜间存在超标现象;五市道路交通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64.8~67.6分贝和52.2~53.4dB。 (3)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5%,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0.090、0.050、0.046毫克/立方米,分别较上年下降9.1%、2.0%和4.2%,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市区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近五年来首次实现下降。 2.4 重要环境敏感点 青岛市目前共有7处自然保护区区,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5处、市级1处。 青岛市先后于2003年和2004年两次批准了69处水源保护区,其中地下水源地11个,地表水源地58 个。在地表水源地中,水库保护区28个,河流保护区30个。 青岛市有1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青岛市有1处海洋特别保护区——胶州湾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 青岛市共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森林公园21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市级森林公园16个。 青岛市有风景名胜区18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处、市级风景名胜区3处,县市级风景名胜区10处。 3 影响影响评价 (1) 本规划枢纽共占地1517.933万m2,其中客运站场62.9333万 m2,货运站场1455万 m2。本规划中改扩建项目、续建项目已征地696.4万,规划期内需新征用地884.5333万m2。相关规划中提供的对外交通用地和仓储用地数量均可满足本规划实施对土地指标的需求。 (2) 本规划涉及市县区域内自然保护区等重大生态环境敏感点均不在规划区内,距站场很远,站场建设不会涉及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点。 (3) 除青岛龙泉物流中心、青岛姜山物流中心、青岛临港物流中心、青岛新河物流中心和红岛汽车站之外,其余站场现状均为拆迁区、客运站、仓储用地等建设用地,站场区域均为硬化地面,没有大片植被分布,偶有少量绿化树木。 (4) 本规划中的大部分站场位于城市建设区内部,不具备野生动物生存的栖息环境,但会有适应人类生活的鼠类及麻雀等鸟类,少量站场位于规划区边缘,临近农田及河流,处鼠类及鸟类之外还可能会有农田中的蛙类。 (5) 项目区域水土流失类型为轻度水力侵蚀,规划青岛机场综合客运枢纽站地表未硬化之外,其余10处站场周边均为硬化地面,现状基本水土无流失,施工过程中会因硬化地表被剥离、土壤裸露造成水土流失,同时也会因拆除地表及原有建筑而产生大量建筑垃圾;青岛机场综合客运枢纽所处位置为地表裸露,现状为轻度流失,施工过程中会扰动地表土壤,使土地失去了林草植被截留雨量和土壤蓄水保水的功能,若遇到雨水季节将生产大量泥沙,产生水土流失现象。 (6) 本规划中各站场周边共有8处敏感点。 (7) 本规划中22处站场周边均有城市集中供热或各园区集中供热规划,其中10处站场周边已经建成供热管网,近期集中供热率达41.7%,远期可达到91.7%。 青岛铁路北站综合客运枢纽站等11处站场在供热管道建成之前,需先建设自采暖锅炉,待周边供热管道建成之后使用集中供热,再将锅炉拆除。使用自建锅炉取暖应安装脱硫除尘设施。 青岛机场综合客运枢纽站和青岛空港物流园区位于城市规划区之外,无供热管网建设规划,需建设自采暖锅炉,使用清洁燃料。 (8) 本规划中的枢纽站场距饮用水源保护区都很远,站场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对水源保护区无影响。 (9) 10处站场周边已建成污水管道,12处站场周边污水管道将在远期建成,近期、远期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为41.7%和91.7%。 青岛鳌山港物流园区等12处站场建设在前污水管道尚未建设,则各站场必须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做到污水达标排放,待周边城市污水管网建成后将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青岛机场综合客运枢纽站和青岛空港物流园区位于城市规划区之外,污水无法进入城市污水管网,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做到污水达标排放。 (10) 本规划中的青岛董家口物流园区及青岛新河物流中心服务对象中可能会包含化学制品,存在发生风险事故的较大可能性。 4 规划协调性分析 (1) 《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确定了179个主枢纽,青岛市是其中之一,因此青岛公路运输枢纽布局总体规划均符合《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 (2) 《青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中有10个物流园区、物流中心与《山东省现代物流业“十二五”规划》中规划建设内容完全一致。 《山东省现代物流业“十二五”规划》中规划建设的西海岸出口加工区物流中心、胶州三里河物流中心、青岛市应急物流中心、青岛出口加工区物流中心、青岛高新区物流中心、即墨田横物流中心、即墨商城物流中心7个物流中心是在《青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之外,根据当地发展需要,对国际级枢纽规划的实际的完善与补充。 青岛鳌山港物流园区、青岛李沧上臧配送中心、青岛西元庄物流中心、青岛龙泉物流中心、青岛陆海联运甩挂运输物流中心5个货运枢纽是对《山东省现代物流业“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充实。 不论是从六大物流区域、物流节点城市,还是从具体的货运枢纽规划分析,《青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与《山东省现代物流业“十二五”规划》基本协调,并在一定程度上互相补充完善。 (3) 《青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与《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建设目标一致。此外,综合交通规划对枢纽建设实施启动了一定的保障支持作用。 (4) 《青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中确定的15处货运枢纽,除鳌山港物流园区安排在远期之外,其余14处均安排在十二五期间。对比《青岛市“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与总体规划建设内容,除了青岛陆海联运甩挂运输物流中心之外,其余13处均在《青岛市“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有所体现,所以两者协调性较好。 (5) 除青岛西岸综合客运枢纽站、李沧上臧配送中心、陆海联运甩挂运输物流中心之外,其余各货运站场均在《青岛市“十二五”交通建设发展规划》之中,,两者协调性较好。 (6) 本规划涉及到青岛市中心城区、胶州市、胶南市、即墨市城市总体规划,位于规划区内的站场共18处,其余6处位于规划范围之外。位于青岛中心城区的7处客运站、6处货运站均包含在城市总体规划之中,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完全符合。 (7) 除青岛机场综合客运枢纽站和青岛空港物流园区位置尚不确定之外,其余各站场均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下阶段在确定青岛机场综合客运枢纽站和青岛空港物流园区位置时不可将其设在基本农田集中区、自然与风景名胜保护区和禁止建设区之内。 (8) 本规划中采取的措施均可达到青岛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相关要求,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协调性很好。 5 规划完善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5.1 规划调整建议
本规划布局与城市总体规划基本协调,不涉及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各站场规划布局不需要调整,但仍需与城市规划部门加强衔接。 5.2 总图布局建议 在各站场总图布设时,应结合内部建筑结构及周边环境保护敏感点的环境保护要求优化总图布设。 通过站场建筑群的合理布局,降低站场交通噪声影响。 声源及大气污染源应布设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污水排放出口靠近距城市污水管道一侧。 5.3 土地资源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1)可行性研究阶段措施 合理确定各公路运输枢纽占地规模,减少不必要的土地浪费。 (2)施工阶段 施工时一定要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少占用耕地,合理设置取、弃土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临时用地数量。 5.4 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可行性研究阶段 各站场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认真调查,避开自然保护区等重大环境敏感点。 (2)施工阶段 严禁在基本农田集中取土、弃渣;绿化设计应委托专业单位设计、施工,树种的选择尽量以乡土树种和归化植物为主。绿化设计尽量采用下洼式绿地,以便利用雨水资源,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5.5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1)可行性研究阶段 延边图们客运站、青岛聚星物流中心及青岛朝阳川物流中心3处站场评价500m范围内有3条河流,尽量避让。 (2)施工及营运阶段 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各处站场的洗手、厕所等用水设施使用节水器具,节约水资源,降低单位货/客运送量的水耗指标。 规划的各处站场排水系统设计应实行雨污分流。 本规划中10处站场的污水在规划远期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只有2处无法利用城市污水管网。 各站场应对污水进行预处理,使之满足所在排水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议处理工艺如图 7.4‑1所示。 一旦规划建设的排水管网未能及时配套,规划的枢纽站点先行建设,则需配套环保处理设施,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处理至受纳水体要求的标准后排放。建议采用如图 7.4‑2所示的处理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 规划中新建的青岛西站综合客运枢纽等2处站场没有规划污水管道,污水无法排入污水管网,需要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如图 7.4‑2,达标后排入周边自然沟道。 5.6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1)可行性研究阶段 站场布设尽可能远离人口密集的居住用地。对停车区、进出口、仓储区和装卸货场地进行合理的布局规划。 在站场出、入口处设置引导标牌,减少因车辆滞留而加剧的噪声污染影响。 加高站场围墙设计高度,有条件的在站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 (2)施工及营运阶段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 5.7 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1)可行性研究阶段 客运站场布设尽可能远离人口密集的居住用地,货运站场应尽量布设在工业区下风向。 (2)施工阶段 施工期间要针对扬尘产生环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量减轻扬尘产生,最大限度地防止扬尘扩散,降低施工区域和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尘污染。 (4) 营运阶段 在规划远期,本规划中22处站场均可利用城市集中供热取暖。新建站场根据建设时序确定是否需要自建取暖锅炉,如果站场先于供热管网建设,则需要建设锅炉,如果站场建设时,配套供热管网已建好,则不需建设锅炉,待供热管道建设好之后使用集中供热。自建采暖锅炉需要安装湿式脱硫除尘器,烟囱高度至少25m以上,同时要高出半径200m以内建筑物3m。 对于汽车尾气及少量停车场扬尘等,加强车辆监管,加强营运车辆的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车辆发动机正常运行;保持车站停车场内地面的清洁,经常进行洒水清扫。对于煤炭等散货,应在其装卸、运输、堆存等环节中采取必要的粉尘防护措施。货运场站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 5.8 固体废弃物减缓措施与建议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垃圾站,并及时回收、清运垃圾及工程废土;建筑垃圾的堆放不准超出场地围挡范围,施工场地内不准堆放生活垃圾;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 各站场必须配置垃圾收集装置并定期就近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必须由已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和处置。 6 规划合理性分析及评价总结论青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是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在延边的具体落实,基本符合青岛市总体规划及其他行业规划,与现行法律不冲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区土地资源及水资源对规划实施具有一定的支撑能力,虽然建设过程中会有一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但在落实本报告书中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经过环保优化后的规划方案可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青岛市的居民和单位,规划涉及影响范围内,尤其是各站场周围的居民群体及关注本规划的其它公众。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见上文。 (2)查阅期限 2013年3月10日~3月25日。 四、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规划主管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等方式提出,供规划主管单位和环境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2013年3月10日~3月25日。 八、联系方式 (1)规划主管单位及联系方式: 1.主管单位: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39号 3.联系人:王先生 4.电 话:0532-88018943 (2)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2.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号楼 3.联系人:张工 4.电 话:010-58278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