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检测鉴定综合楼改扩建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委托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检测鉴定综合楼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检测鉴定综合楼改扩建项目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7号院内。拟将现有石龙医院二层门诊楼拆除,在原址的基础上向东扩建1.5米,向南扩建5米,扩建后占地面积849平米,建筑面积为5094平米,地上6层。1层、2层仍为石龙医院门诊楼,院内检测鉴定综合楼搬迁至4层至6层,项目总投资2259万元。2014年10月,项目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建设总工期12个月。扩建后石龙医院门诊服务专业不变,病床数、日接诊人数不变。检测鉴定综合楼服务功能不变,职工人数不变。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有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和建筑垃圾。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情况为:医疗废水、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医疗垃圾、实验室废液及生活垃圾。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在10天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2013年4月29日。 四、建设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7号 邮编:102308 联系人:胡佩琪 电话:010-69808583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2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 邮编:100054 联系人:兰玉 电话:010-6358024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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