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原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安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基本情况 安图县项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在安图经济开发区滨水路与经开五路交汇处建设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总投资8794.73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2.70公顷。近期建设规模为1万m3/d,远期建设规模为2万m3/d。该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A标准考虑,处理后的出水排入布尔哈通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调节及提升泵池、细格栅间、沉淀及过滤池、DN生物滤池、紫外线消毒间、污泥处理间、综合楼、变电所、锅炉房及配套公用工程。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工程施工将对水质、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等产生影响。 (2)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废水处理过程中散发的臭气、锅炉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食堂油烟等对大气的环境影响;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各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上述各污染因素经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1)环境空气 本项目锅炉产生的烟尘、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经脱硫除尘处理,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75%)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为环境治理项目,污水经过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布尔哈通河对于减轻布尔哈通河水污染,改善水体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3)声环境 污水厂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提升泵站、回流污泥泵房、鼓风机房、污水二次提升泵房内的机泵和锅炉房的引风机和鼓风机等设备,其单机噪声值约为80~95dB(A)。设计上将采取防噪减振措施:如各类泵房均采用半地下式,鼓风机进气采用地下廊道式;风机出口安装消音器,并采取减振和隔音措施。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锅炉灰渣、栅渣、沉砂、污泥等。经妥善处理和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项目审批单位 延吉市环境保护局 5、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安图县项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图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刘运明 电话:15568056677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吉林大学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人:王显胜 电话:18943141879 6、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环评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保意见的可自公示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 2013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