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号])的规定,现将四川龙阳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环湖路南段花乐谷段项目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环湖路南段花乐谷段项目
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简阳市董家埂乡
建设单位:四川龙阳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3840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三岔湖环湖路东段,长1.2km,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60km/h,双向四车道,含非机动车道,标准路幅宽24.5m,无人行道。
二、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龙阳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虎
联系电话:15892334080
电子邮件:wh.tiger@yahoo.com.cn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双林路251号
邮政编码:610021
联 系 人:奚女士
电 话:028-84393619
传 真:028-84380136
电子邮件:edrihp@126.com
四、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或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告说明
本公告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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