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长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道南山井年产15万吨煤炭建设项目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长春市双阳区长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道南山井年产15万吨煤炭建设项目发布的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长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道南山井年产15万吨煤炭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长春市158°方向,直距68km;现有矿区核定生产能力为年产70kt,本项目采矿为井下开采,设计采矿规模为150kt/a,项目总投资5692万元,其中追加投资为116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矿区建设施工期间将会产生一定的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将可能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文明施工等措施,可以将施工期空气污染降至最低。
运行期间的空气污染源主要为矿井开采的粉尘和爆破烟尘煤场扬尘等,如果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可能影响当地空气环境质量。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采取井下通风、洒水降尘、采用低污染的硝铵炸药等措施,可将井下空气污染降至环境标准以下,可大大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可满足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其下风向距离居民较远,但不会对村屯空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拟采取防渗污水坑收集、蒸发的措施可达标排放。
运行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矿井井下涌水、生活办公区生活污水等,对地表水环境可能会带来不利影响。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矿井井下涌水含污染物极少,主要含有悬浮物,可用于凿岩降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全矿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矸石经过分析,有害物质极少,淋溶水不会污染地表水。
3、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井下疏干排水对矿区地下水水量可能会有疏干影响,经计算而本区地下水补给量较高,疏干性影响较小,矿山开采活动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矸石,拟堆存于临时矸石堆场,定期外卖。
5、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运行期间主要为风机设备的噪声,噪声声级较高,在100分贝以下,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大。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环境噪声可以达标,对附近居民区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6、生态减缓措施
工程的建设将会造成当地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的加重;井下开采有可能造成矿区地表沉陷。工程拟采取的生态减缓措施:合理规划用地;井下开采后及时进行废矿填充,减少了地表沉陷的不利影响;加强对厂区和道路的绿化措施。
三、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本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减缓与修复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以接受。项目符合我国当前的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拟建项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包括发放调查表和座谈会、当地发布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报告书的编写将采纳参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赞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长春市双阳区长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长春市双阳区长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15144093401
环评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565号盛世国际A座5024室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431-8591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