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黎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发布 开江县黎民医院委托我单位编制的《开江县黎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永兴镇全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要,进一步提高永兴镇医疗服务水平,将开江百姓缘综合门诊部原址改建为开江黎民医院。本项目位于开江县永兴镇正北街9号,开设门诊、住院,开设内科、外科、骨科、中医科、妇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科室。项目将采取各种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污染控制治理,使项目达到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将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施工期工程产生的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位于开江县永兴镇正北街9号,拟对原开江百姓缘综合门诊部进行装修,本项目施工期不存在大型的土建工程,主要为装修工程,主要污染因子有: ①在施工建设中,各种建筑施工机械在运转中产生噪声,其噪声强度与施工设备的种类及施工队伍的管理等有关。 ②建筑施工过程和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引起的扬尘将使周围空气中的TSP浓度升高。 ③建筑施工中还会产生一定量的建设泥浆污水,如管理或处理不当,将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④装修会产生装修垃圾、废油漆桶和油漆废气等。 施工期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装修垃圾、废油漆桶和油漆废气、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工人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垃圾。 (二)营运期工程产生的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表1 拟建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 | | | | | | | | | | | | | 废气量:4800m3/h 烟尘:200mg/m3、0.96kg/h SO2:20.8mg/m3、0.11kg/h | | 废气量:4800m3/h 烟尘:80mg/m3、0.39kg/h SO2:20.8mg/m3、0.11kg/h | | | | | | | | | | | | | | | | | | | 采取地埋式,经滤筒净化吸附后通过玻钢排气筒接入屋顶排放 | | | | | | | | | | 11.49m3/d COD:350mg/l,1.47t/a BOD:200mg/l,0.84t/a SS:250mg/l,1.05t/a NH3-N:30mg/l,0.13t/a | 二级处理即“调节池+生物氧化+接触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排放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再经永兴镇废水排口排入太永河。 | 11.49m3/d COD:60mg/l,0.25t/a BOD:20mg/l,0.84t/a SS:20mg/l,0.84t/a NH3-N:15mg/l,0.063t/a | | | | | | 分类收集,送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打包暂存,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委托达州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处置 | | | | | 委托环卫所集中清掏消毒后送达州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处置 | | | | | | 袋装集中后送院内生活垃圾收集点,再由开江县市政环卫部门清运集中处置。 | | | | | | | | | | | | 场界噪声达标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拟建地同周边环境具有相容性,总图布置合理。在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标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取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因此,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项目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前提下,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我评价中心咨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江黎民医院 联系地址:开江县永兴镇正北街9号 联系人:黄安权 联系电话:13094508119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通信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联系人:阎工 电话:13688385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