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位置:位于珠海市金鼎金环东路38号(中心维度:北纬22°23′33″;东经113°30′39″)。
项目投资:投资310万。
项目内容: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珠海市金鼎金环东路38号。于2006年1月委托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编制完成,并于2006年3月14日通过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为满足市场需求和发展,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计划扩建生产,扩建项目总投资310万元人民币,扩建内容为生产麦芽汁3万千升/年、其他酒5万千升/年、饮料2.5万千升/年,故需针对项目扩建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金鼎金环东路38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72622619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电 话:0755-26050447 联系人:邱小姐 Email: yu.qiu@aecom.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报告书编制阶段。本公示处于项目环评准备阶段,其目的主要了解公众对项目主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工程分析、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④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及评价、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⑥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⑦开展公众参与、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发放公众调查表;
(2)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者编制单位联系;
(3)走访附近村民。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2014年3月28日~2014年4月11日。 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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