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受昆明市官渡区滇池管理局的委托,我单位承担小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中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精神,特编制此公众参与信息材料。为了充分征得您的看法和意见,发挥您的监督作用,确保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切实保护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希望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从对您居住环境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以便为本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请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认真阅读此信息材料。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一 、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小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昆明市官渡区滇池管理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官渡区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起点为与海河—虾坝河交界处,止点为滇池,全长约3.65km。本工程总投资20161.4万元,由昆明市官渡区滇池管理局负责实施。将新建生态河道、截污管道及相关附属工程,主要包括:(1)新建生态河道3.65km、清除淤泥4000m3。(2)新建DN500截污管道工程125m,采用HDPE钢带缠绕管和塑料检查井;新建d600截污管道1810m,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和钢筋混凝土检查井。(3)新建附属工程,宽×高=6×2.5m小清河闸1座;5.67万m3/d污水提升泵站1座,将片区污水提升后接入环湖东路污水管道,最终进入第六污水处理厂。(4)设临时淤泥干化场1座,位于滇池小清河东侧,处理的淤泥量约4000 m³,占地面积约2.7亩。 工程建设目标:①河道截污工程建设。根据规划河道线型,沿河布设截污管,实现最大限度截流入河污染物目标。②进行生态河道、河堤建设、河道清淤等,构建河道生态系统,形成良性循环的河道生态结构体系,实现恢复、强化河道沿程自净体系的目标。③通过污水控源、建立良好的河道生态自净体系,在实现河道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同时有利于滇池水环境质量改善,力争河道2015年达到地表水Ⅳ类的目标。④通过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缓解开发建设发展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改善区域生产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最终实现提升河道沿线城市发展活力的目标。⑤通过河道新建工程,完善片区规划防洪体系,保障片区防洪安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 (1)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临时淤泥干化场排水和围堰基坑水等。 (2)施工废气:主要为土建过程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燃油烟气及整治过程在清淤、污泥干化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施工人员拟租用附近民房食宿,工地内不设施工人员食宿工棚,无生活废气产生。 (3)施工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 (4)施工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地基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河道清淤产生淤泥及废弃建筑材料。 (5)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土石方开挖,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以及开挖使地表土松散,在大雨或暴雨天气下受地表径流的冲刷作用而发生水土流失。 2、运行期: (1)废水:项目营运期河道工程不产生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管理维护人员的生活废水。 (2)废气:项目营运期无任何废气排放源,无废气产生。 (3)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来源于提升泵站内的水泵及入湖口拦污栅的设备噪声。 (4)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提升泵站进水后格栅隔离的废渣、河道维护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垃圾以及河道沿线游玩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废水: 1项目拟设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尽量回用。施工期生产废水中主要含泥沙,采用沉淀处理。 2项目应尽量在非雨季施工,控制材料进出,减少现场物料储存量,并建设施工废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再外排。 3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 4临时淤泥干化场排水沉淀后排至小清河。淤泥渗水经收集沉淀后排入施工区域外的河流。5采用围堰施工,因降水、渗水、作业面冲洗汇集产生基坑废水沉淀后排至小清河。 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同时施工废水在采取措施治理后,排入小清河,不会对小清河水环境质量造成大的影响。 (2)施工废气: 1充分洒水,避免产生扬尘;建设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粉尘扩散。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封闭严密,保持整体完整。粉状物料场所尽量远离关心点,进行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2施工区域较为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而燃油烟气排放量相对较小,施工燃油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烟气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影响较小。 3类比滇池草海底泥疏挖的情况,在底泥挖取时可以感觉到微弱气味,恶臭强度一般在2~3级,河道清淤产生的恶臭强度不大,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项目淤泥干化场为临时干化场,河道整治完成,干化场内淤泥将用作河道沿岸绿化用土,界时干化场将拆除恢复原用地,干化场影响也将结束。 (3)施工噪声: ①严格遵守《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89号)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 2采用集中力量、逐段施工办法,缩短施工周期,减轻施工噪声对局部地段声环境的长期影响。 (4)施工固体废弃物: 1严格遵守《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号)的相关规定,杜绝乱堆乱倒。 2河道底泥经人工清淤后运至临时干化场晒干后,其可作为绿化覆土使用。 (5)水土流失: 按照水保方案要求进行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止工作,完工后按水保要求进行植被恢复、水土流失防治。 2、营运期: (1)废水:项目营运期河道工程不产生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泵站管理人员的生活废水。管理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产生的主要为盥洗废水,预处理后经小清河泵站进入环湖东路市政污水管,最终进入第六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2)废气:项目营运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来源于提升泵站内的水泵及入湖口拦污栅的设备噪声。由于产噪设备均布置于地下,其所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废渣以及管理维护人员生活垃圾及游玩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评价结论
根据报告书的分析评价,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项目建设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和妥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在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对所在区域水、气、生态等环境质量带来的变化不大,可以保障环境功能区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有关情况,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其他相关信息。
六、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调查问卷和现场公示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反映或在填写的调查问卷中反映。公众意见将供建设单位施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环境评价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时参考。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明市官渡区滇池管理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71-67184255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晋工 联系电话:0871-65173867 2014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