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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平舆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为平舆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平舆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为提高平舆县人民的就医和妇幼保健水平,根据医改任务要求,结合“十二五”发展目标,平舆县妇幼保健院提出了“平舆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平舆县清河大道北段西侧,占地面积27014.1平方米(约40.52亩)。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内容及规模; (2)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环境质量状况; (5)环境影响分析; (6)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7)公众参与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如下: 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对区域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有哪些认识; 3、对项目建设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的认识; 4、对本项目的发展有何问题和建议; 5、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6、对本次公众参与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平舆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王高峰 联系电话:0396-5022553 传 真:/ 邮 箱:pfy666888@163.com 通讯地址:驻马店平舆县陈蕃路37号 (2)环评单位: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396-2637225 通讯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乐山路108号 特此公告 平舆县妇幼保健院 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2014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