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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115向海至团结公路团结至兴隆山段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公示 县道115团结至向海公路团结至兴隆山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县道X115向海至团结公路中团结至兴隆山段工程,位于吉林省西北部通榆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团结乡县道111与县道115交叉处,起点桩号K1+000,终点位于兴隆山镇北侧,终点桩号K31+000,线路全长31km。本项目全部利用现有旧路进行改建。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0768.9966万元,本项目计划于2015年开工建设,建设期1年,2016年初投入使用。 主要控制点:幸福村、交格庙村、前太平山及兴隆山镇。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内将产生扬尘、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将占用土地,可能会对公路两侧居民及周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影响。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进行专业景观设计,保护熟土及土地复垦,植被保护和恢复等。 (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材料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蓬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施工废水不得外排。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距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噪音较大的施工机械夜间应停止施工等。营运期声环境保护措施:对营运超标的敏感点应采取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材料应用苫布遮盖,并禁止大风天作业,洒水降尘等。 三、公众参与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周围群众从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角度较为支持项目的建设,对本项目征地、拆迁和运营后的噪声、空气影响较为关注,认为征地拆迁过程中,增加透明度,切实保护征地、拆迁工作不损害群众利益,同时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必须加强污染治理力度,保证区域环境质量达标。 四、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是向海至团结公路重要一段,是通榆县公路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实施可满足区域交通量增长的要求,有利于沿线地区的发展,项目建设符合吉林省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同时项目沿线无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环境功能区域,沿线村民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因此,从长远看,本项目建设带来的正面综合效益是主要的,产生的负面影响通过采用相应的措施后可得到减轻或消除,开发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接受;综合来看,该建设项目选线基本合理,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六、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榆县县道向海至团结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3596893900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1868664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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