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北斗乐乐 于 2015-1-26 16:12 编辑
兴宸·山水中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在建设单位广西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帮助下,《兴宸·山水中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进展顺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宸·山水中央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该项目位于桂林市上海路17号(原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54959.8m2,总建筑面积为190154.07m2,其中商业用地面积22548m2,住宅用地面积15802.8m2,绿化用地面积9812m2,剩余为道路、停车用地面积6797m2。项目分四个地块,一、二地块规划为商业、办公、酒店,三、四地块规划为住宅小区。项目总投资120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谭利 联系电话:0773-3555966 通讯地址:桂林市雉山路48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柳州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12号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14797723800 邮箱:bbfszw@126.com 通讯地址:柳州市高新南路16号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影响:①土石方开挖、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及混凝土搅拌过程会产生施工扬尘,对场外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②项目施工工程机械使用以柴油为主的燃料,燃料燃烧产生尾气,主要污染物有CO、NO2、THC等,会使施工场地附近局部地方大气环境受到时段性污染;③项目室内外建筑装修阶段,建材会挥发出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是甲醛、氨、苯等。 2、废水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以及雨天在施工场地形成的地面径流。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简易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上窑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漓江。 3、噪声影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运输均会产生噪声,对临近施工场地及周边运输路线环境敏感点造成一定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①弃土和建筑垃圾按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放;②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水影响: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酒店、商铺、公共场所、幼儿园及居住区等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和动植物油等。 2、废气影响:酒店、商铺以及居住区厨房产生的油烟和燃料废气;地下车库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垃圾收集点和公厕臭气及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废气。 3、噪声影响:出入地下车库车辆产生的噪声、地下室公共设备产生的噪声、社会商业活动噪声等。 4、固体废弃物影响:酒店、商铺、公共场所、幼儿园及居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段和位置,建材尽量采取封闭式运输、加盖遮布堆存,施工场地要定期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环保管理,可有效控制项目施工产生的扬尘。 2、噪声防治措施:合理计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时段,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高大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注意施工机械的保养,在敏感区域尽量避免昼、夜间休息时段施工,运输车辆行经居民区时应缓速慢行。 3、废水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上窑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漓江。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或填埋;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并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酒店、餐饮商铺以及居民区厨房产生的油烟、燃料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专门设置的烟道送至楼顶排放;有效地管理停车场、在地下停车场出入口附近种植绿化带;保持公厕的清洁,必要时采取一定除臭措施;加强对小区垃圾收集点的管理,制定垃圾的清运计划,确保当天产生的垃圾当天处置,减少异味对周围空气质量的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上窑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排入漓江。 3、噪声防治措施: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制定商铺营运管理制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公用设备位置,加强项目周边绿化种植等措施可减小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酒店、商铺、公共场所、幼儿园及居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市环卫部门每天按时清运。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兴宸·山水中央项目拟建于桂林市上海路17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要求,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等的影响,营运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气、生活垃圾、噪声等的影响,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个人以及其他组织,还有环保专家和其它相关部门专家。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九、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次从公示发布之日起开始征求意见,为期10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广西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柳州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