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5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元。公司主要经营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资本运营、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施工。主要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投融资工作,同时对已发行企业债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在市场取向上追求卓越,在经营理念上开拓创新,在管理模式上严管厚爱,做到价格合理、服务周到、管理完善。
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平稳。要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稳定市场预期。要坚持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积极采取既稳增长、又调结构,既利当前、又利长远,让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措施,着力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很多方面如棚户区改造等,不但能实现百姓改善生活的盼头,而且能接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要调整优化投资安排,压缩一般性投资,集中一部分资金重点加强对这些方面的支持,把钱用在“刀刃”上,引导、带动信贷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持续推进制度创新,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可以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破解城市二元结构,提高城镇化质量,让更多困难群众住进新居,为企业发展提供机遇,为扩大就业增添岗位,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
棚户区是城市肌体上的一片伤疤,在城市不断发展和建设的过程中,新盖的高楼大厦与低矮的棚户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棚户区的改造在缩小社会差距的同时,也是一个市容环境再造工程,促进了人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和谐社会是人与人所创造的社会环境的和谐,城市的面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城市面貌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群众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对于城市的热爱。
改造前的棚户区缺少完善的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市政配套设施落后,上下水管老化年久失修,跑冒滴漏现象处处可见。通过棚户区改造,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活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此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工作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 工程内容
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2014年和平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共包含3个地块,分别为地块一、地块二和地块三。
地块一:建设地点东至北三经街,南至黄寺路,西至阜新一街,北至铁岭路;投资92748.18万元,总用地面积为19659 m2,总建筑面积为46300 m2,建设15栋为2~3层的公建商业用房。项目拟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影剧院、体验式餐厅、综合型商业、民俗演艺。由于其具体招商项目尚不能确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及日常管理单位在与进场经营业户签订摊位租赁合同时应将油烟净化措施作为强制性的手段或进场经营的前提条件之一,本评价不包含这部分内容,只评价土建部分,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另行环评。
地块二:建设地点位于胜利南街以东,东至昆明南街,西至胜利南街,南至南八马路,北至用地界线;投资57841.25万元,规划用地面积为10970 m2,总建筑面积为75100 m2,居住户数648户,户均人口3.2人,规划居住人口2074人。共新建2栋高层建筑以及1栋裙房商业公建。由于本项目公建商业用途尚未确定,故本评价不包含这部分内容,只评价土建部分,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另行环评。
地块三:建设地点位于总站路以南,东至北市一街,南至盘锦路,西至用地界线,北至黄寺路;投资150000万元,规划用地面积为14200m2,总建筑面积为138626 m2,居住户数936户,户均人口3.2人,规划居住人口2995人。新建1栋5层整体商业建筑,在商业建筑上设置4栋26层住宅建筑。项目拟建文化馆、儿童图书馆、妇女儿童中心、花鸟鱼市、工会等。由于其具体招商项目尚不能确定,本评价不包含这部分内容,只评价土建部分,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另行环评。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鸟瞰效果图见附图2,监测点位图见附图3,环境敏感点图见附图4,施工期平面布置见附图5,平面布置见附图6。项目组成及建筑明细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至3-3,工程总原材料消耗情况见表4,能源消耗见表5、土石方平衡见表6。
表1-1 地块一项目组成表
| 工程组成 | | | |
| | | 商业公建1~2#、6~8#、11~15#均为2层,3~5#、9~10#为3层,地上建筑面积14800 m2,地下建筑面积31500 m2 31500 m2,详见建筑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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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供水量为78750.05 m3/a,供水泵站位于6#~8#的地下二层 |
| | 雨水排入城市雨水管网,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排水量为60735.4 m3/a |
| | 沈阳市电业局和平供电公司供电,采用双回路电源,年用量为1013.97万 kwh/a |
| | 由沈阳第三热力供暖公司, 供暖量2222.4 kW/a ,换热站位于6#~8#的地下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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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座,有效容积200 m3,停留时间为24 h,位于项目场地西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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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 地块一规划建筑明细
地下含停车位600个,位于3#~5#、9#~12#楼的地下2层,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350 m2,位于6#~8#楼的地下2层
表1-3 地块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表2-1 地块二项目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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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栋住宅楼建设在商业裙房上,均为30层,1至3层为公建,住宅建筑面积39500 m2,详见建筑明细 |
| | 商业裙房为3层,局部为2层,建筑面积13100 m2,详见建筑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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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面积1600 m2,位于两栋高层住宅楼之间的地下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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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停车位700个,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0500 m2,位于地下2、3层 |
| | | 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供水量为150215.45 m3/a,供水泵站位于两栋高层住宅楼之间的地下3层 |
| | 雨水排入城市雨水管网,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排水量为46964.23 m3/a |
| | 由沈阳市电业局和平供电公司供电,采用双回路电源,年用量为847.29万 kwh/a |
| | 由沈阳第三热力供暖公司, 供暖量1848 kW/a ,换热站位于两栋高层住宅楼之间的地下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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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座,有效容积360 m3,停留时间为24 h,位于项目场地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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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间、配电柜、风机等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1#、2#住宅部分西侧和2#住宅部分南侧3~30层安装三层玻璃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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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 地块二规划建筑明细
表2-3 地块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表3-1 地块三项目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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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栋住宅楼建设在商业建筑上,均为31层,1至5层为公建,住宅建筑面积57994 m2,详见建筑明细 |
| | 商业公建为5层(地下一层也为商业),建筑面积52018 m2,详见建筑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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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供水量为255427.93 m3/a,供水泵站位于地下四层 |
| | 雨水排入城市雨水管网,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排水量为17399.79 m3/a |
| | 由沈阳市电业局和平供电公司供电,采用双回路电源,年用量为1863.56万 kwh/a |
| | 由沈阳第三热力供暖公司, 供暖量2783.71 kW/a ,换热站位于地下四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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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座,有效容积550 m3,停留时间为24 h,位于项目场地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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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 地块三规划建筑明细
表3-3 地块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表4 工程总原材料消耗表
注:项目三个地块建筑结构相同,施工期所用施工材料相同,总建筑面积为260026 m2。
表5 营运期能源消耗表
表6 土石方平衡表 单位:万m3
3 项目公用工程
(1)给水:项目的主要用水是居民生活用水、社区及物业用水、商业公建用水、地下车库用水、绿化用水及其它未预见用水。项目生活用水按120 L/人·d;物业面积为334.59 m2,物业、社区用水按7 L/m2·d,商业用水在未确定具体用途的情况下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中的5 L/m2·d计算;地下车库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中的地下车库生活用水按2~3 L/m2·次,本项目按3 L/m2·次,每年2次计算;绿化用水按4.0 L/ m2·d(绿化按120天);未预见性用水按10%计算。项目具体用水量见表7。
表7 项目用水量表
则本项目最大总用水量1503.33 t/d(484393.43t/a)。
(2)排水:
营运期用水排放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计算得出项目三个地块污水排放量分别为187.88 t/d(60735.4 t/a)(不含绿化)、350.84t/d(46964.23 t/a)(不含绿化)、545 t/d(173997.79 t/a)(不含绿化),则项目总排水量为1083.72 t/d(281697.42 t/a)(不含绿化)。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NH3-N。项目物业、车库及商业公建废水汇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全部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沈水湾污水处理厂处理。小区雨水排入城市雨水管网。排水管道设计要求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3)供电:本项目小区住宅、公建、道路照明等用双电源方式供电,沈阳市和平区电局供电,由电力线路引至变电站,经变压后供用户,双回路电源。居民用电量按每月用电量87 kwh/户计,地块二规划居民648户,地块三规划居民936户;商业建筑,单位用电指标取60W/m2,营业时间为10小时。则项目用电详情见下表。
表8 项目用电情况详情
(4)供暖:本项目冬季采暖由沈阳第三热力供暖公司提供,由现状热力管网接入区内规划换热站,换热后供用户,节能型住宅供暖热负荷面积指标可取48 W/m2,则本项目供暖负荷见下表。
表9 项目供暖情况详情
(5)燃气:本项目使用城市管道煤气,地块一全部为商业,暂不考虑项目煤气用量。地块二规划居民648户、地块三规划居民936户,按每月使用煤气15 m3/户计,本项目煤气用量见下表。
表10 项目煤气使用情况详情
(6)景观绿化:项目绿化情况见下表。
表11 项目绿化情况详情
4建设周期
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地块一预计投产日期为2017年4月,建设周期为18个月;地块二预计投产日期为2017年6月,建设周期为20个月;地块一预计投产日期为2017年9月,建设周期为23个月,冬季11至次年2月末停工。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地块一:本项目为政府出卖的净地,无环境问题。
地块二: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原址为华光灯泡厂小区,华光灯泡厂小区共156户居民,共计500人。项目原有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厨房油烟,居民人均日食用油用量约30 g/人·d,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取平均值3%计算,油烟废气均经过油烟机脱油烟处理,居民生活区油烟去除效率按60%计;原有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中的COD和NH3-N。按辽宁省用水定额用水标准,生活用水按120 L/人·d;原有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发生量为1.0 kg/d·人;项目用地原有污染物排放负荷见表12。
表12 项目用地污染物排放负荷表 单位:t/a
地块三:本项目为政府出卖的净地,无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