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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昆明消防指挥学校综合教学大楼、教学楼、综合楼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武警昆明消防指挥学校综合教学大楼、教学楼、综合楼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武警昆明消防指挥学校综合教学大楼、教学楼、综合楼建设 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街道办事处石坝村委会 建设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昆明消防指挥学校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建设内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昆明消防指挥学校始建于1991年7月13日,位于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街道办事处石坝村委会,是一所武警部队初级指挥干部军事高等院校,前身为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教导大队,后成为公安部消防局直属单位,占地约320.09亩,已经有宿舍1栋、训练场1个、办公楼1栋、仓库1间均已经取得环保局认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的整体形象,经校方商议决定在原校址内新建综合教学大楼、教学楼、综合楼,共3栋大楼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施工期间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间,会产生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以及噪声。项目设置高于2.5m的围挡、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及时硬化进出口道路等措施来减小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处理后回用,回用不完的须征询有关部门意见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排入永济沟,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禁止排入南盘江。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2、运营期间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40t/h和60t/h的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低压脉冲布袋除尘+钠碱法脱硫的烟气治理方案,处理达标的烟气经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每台锅炉配置1套烟气治理设施(取消旁路烟道),共用1根60m高的排气筒;135t/h的锅炉采用炉内喷钙+SNCR脱硝工艺,135t/h的锅炉独立使用1套烟气处理设施(取消旁路烟道),独立使用1根100m高的排气筒;135t/h和60t/h的锅炉安装烟气排放连续检测系统(CEMS),并按照HJ/T75的要求进行连续监测。 (2)项目生活楼内应设置油烟净化系统,炒菜油烟经收集后统一外排,外排排气筒高度需高于生活楼至少1.5m;油烟净化器的油烟去除率不低于80%,确保油烟排放浓度能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排放要求。 (3)干煤棚采用封闭式煤棚,设置进出大门, 2.5m高的围墙,设置顶棚,围墙与顶棚之间设置3.5m的防尘网,定期洒水;原料场设置储料台储存废纸箱,废纸箱用篷布完全遮盖;局部设置顶棚的原料场,堆放其他原料;设置渣库储存炉渣,设置灰库储存抵押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料场设置2.5m高的围墙和顶棚,为半封闭式结构,定期洒水; (4)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项目内部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近期通过项目排污口排入项目东南侧永济沟;远期通过项目排污口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环评建议项目设置的化粪池规模不应小于24m3/d,隔油池规模不小于11m3/d,处理站规模不应小于7000m3/d的白水处理系统,处理站规模不应小于4300m3/d的污水处理站;同时,项目须设置750m3的白水回用池和 650m3的生产事故池,规模不小于750m3的污水处理站事故池;项目设置氨水罐区设置围堰及45m3的氨水事故池,对事故产生的氨水进行收集。 (5)项目产生的锅炉废渣、脱硫塔产生的沉渣、低压脉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时出售给良耀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工艺废渣中,铁钉、废塑料分类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渣送回锅炉房燃烧;砂石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白水回收系统沉淀物回用于制浆车间;污水处理站污泥干燥后送锅炉房同煤燃烧;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能利用的利用,不能利用的收集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项目食堂泔水油及隔油池废油用塑料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适当封闭;项目内机修车间产生的含油废棉纱、废机油应分类收集后,暂时存放在危废暂存间,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4年8月25日至8月26日进行了问卷调查,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7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2014年12月10日,通过了市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4年12月24日至2014年12月30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30万吨瓦楞原纸暨园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Email: hpgsfk @aliyun.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附件:《武警昆明消防指挥学校综合教学大楼、教学楼、综合楼建设 项目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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