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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人坊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白酒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杜公酒业大曲白酒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重庆市巴人坊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白酒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重庆市巴人坊酒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重庆市云阳县江口工业小区; (4)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5)行业类别:轻工; (6)项目总投资约1491万元,总建筑面积11161m2;规划建设建设酿酒车间3座,配备蒸粮、蒸酒甑4套(备用甑1套);建设原料粉碎车间1座,包装车间1座,配备罐装生产线2条,以及配套建设仓库、储罐区和相应公辅工程。现已建成1座酿酒车配备蒸粮、蒸酒甑4套(备用甑1套);建有传统与现代大型窖池264口;建成包装车间1座,完成罐装生产线1条,以及配套建设仓库、储罐区和相应公辅工程。规划的成品库房尚未建设,以灌装车间尾端作为成品库房;办公用房和综合用房尚未建设,现以用地内的简易塑钢板房作为办公使用。 项目年产高粱白酒基酒(62%vol)150t/a,年产成品酒(35%vol)350t/a;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噪声、粉尘和水土流失等。针对这些问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有: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安放位置;禁止夜间施工(须夜间施工,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批准后还要出示公告牌);施工车辆进出路线经常洒水,加强场地地面、施工道路的保洁工作;水泥等易扬尘物质须密闭式运输;施工队伍采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建筑垃圾运至指定渣场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针对可能产生的污染,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 (二)服务期对环境的影响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 ①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器除尘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集气罩集气率90%,排风量为 5000m3/h,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大于 99%。 蒸馏废气主要成份为CO2、空气等不凝气体,可能夹带着醇、醛等有机物,由于排放量小,不采取专项治理措施。 发酵气体主要为CO2,环境影响较小,目前我国也未将CO2纳入大气污染物的管理,因此评价未考虑治理措施。 项目2台0.5t/h的燃气锅炉,燃料净化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烟气经不低于8m排气筒排放。经1个8m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标准要求。 物料输送、调酒、罐装等过程有少量乙醇挥发,为无组织排放。类比同类企业,无组织排放的乙醇量约为产量的0.1‰,即0.035t/a。拟采取密闭性好的设备、提高操作水平、加强管理等措施控制和减少乙醇的无组织排放。 拟建项目综合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经集中收集经脱硫后作为锅炉燃料,约96m3/d。 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净化,油烟去除率>85%,经处理后油烟浓度<2mg/m3,屋顶排放。 ②影响预测分析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 预测。 拟建项目正常工况下,预测计算可知,排放的烟尘、SO2、NO2、乙醇的地面轴线浓度均小于标准。项目废气污染物地面最大轴线浓度出现在锅炉烟气下风向134米处,污染因子为NO2,地面浓度为0.0219mg/m3,占标率9.12%,占标率均小于10%。总体上,拟建工程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根据Ver1.1 程序 和GB/T13201—91 公式的计算结果,结合项目布置情况,确定西北和东北侧位于厂界内,确定西南厂界外47m、东南厂界外48m,为卫生防护距离,该区域内目前为园区道路、待开发的工业空地、团滩河和本项目东侧办公区,无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排入厂区综合沼气池处理,处理后的沼液、沼渣用于云阳县财兴牧业公养牛场的饲料添加剂和作为牧草种植肥料使用;沼气作为用于燃气锅炉燃料补充。如此处理后,项目无外排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团滩河的水质和水体功能。 (3)地下水 拟建项目地下水敏感程度为不敏感,项目也不向地下水环境排放污水,污水水质简单、项目场地的含水层不易污染、包气带防污性能强。项目废水排入综合沼气池,处理后沼气作为燃料补充,沼液和沼渣用作云阳县财兴牧业公养牛场的饲料添加剂和作为牧草种植肥料使用,不排入地下水;同时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酒库、成品库、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围堰等区域采取防渗漏措施;“厂内污水管线可视化”,排水管道采用防腐蚀、防渗材料,污水通过管道密闭输送,并设置管道保护沟(即管道走廊),保护沟全部硬化、防渗;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4)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冷却塔及车间各类通风机等,噪声源强在70~110dB之间。建设单位只在昼间进行生产,在采取噪声设备与基础之间设置隔振、减震垫;对车间厂房及专用机房墙壁进行隔声吸声措施后,对厂界噪声影响较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酒糟日产日清,不在厂区储存,外卖作为牲畜养殖饲料(详见附件),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废脱硫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再生处理。破碎酒瓶、废纸箱等包装废物交由物质回收单位进行回收。沼液和沼渣综合利用作为饲料添加剂养牛和作养牛场种植牧草。 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可以保证一般固废的有效处置,不会产生明显的二次污染影响问题。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风险识别、源项分析确定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最大可信事故为乙醇燃烧爆炸;最大可信事故概率为5×10-5次/a;该项目风险值较小,小于环境风险的最大可接受水平(8.33×10-5/a),其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为了将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降到最小程度,企业拟采取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储罐区内的储罐分组存放,最大单罐容量100m3<200m3,设2组储罐,总储存量980m3<1000m3,罐区周边设置不燃烧体隔堤,隔堤有效容积为100m3;乙醇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不小于340m3事故池,各围堤设置阀门切换井,与事故池相连,有阀门控制;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等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重庆市巴人坊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白酒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云阳县江口工业园团滩园区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公众支持项目建设。由于本项目工艺技术成熟,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和资源能源回收利用方案,使污染得到了有效地治理,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的要求,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明显。在生产中,只要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认真对待和解决环境生产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选址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建设办公室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位于评价范围内的云阳江口工业园区及其邻近的单位、居民、园区管委会等。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网络表单、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以调查问卷、网络表单、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如下: (1)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重庆市巴人坊酒业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地址:重庆市云阳县江口工业小区; 联系电话:18102397999 邮编:40450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的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106号; 2.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23-67634077; 传真:023-67634077;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 邮编:400020;
重庆市巴人坊酒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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