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项目概况 1.1概况 天津光大冰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简称PVB)的企业,成立于1958年。原址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后整体搬迁至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爱玛路六号,场区东至泰安道,隔泰安道为待开发工业用地;南至在建工业厂区;北至爱玛路,隔路为天津爱玛电动自行车公司;西侧为百奥制药公司。公司规划总用地面积33225.30m2,现阶段总建筑面积11000m2。主要建筑物为生产车间、科研办公楼、仓库,配套的锅炉房和水处理设施等。目前,“天津光大冰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VB基础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已经达产,年产PVB5000吨。天津光大冰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委托环评单位进行了《天津光大冰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VB基础材料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取得审批文件,且于2014年12月17日通过了《天津光大冰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VB基础材料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环保手续完善。 为了进一步减少生产过程及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减少VOCs排放,天津光大冰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对现有大气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新增低温等离子净化设备、催化氧化装置等安装在生产过程中反应釜及厂区内污水处理池处,进一步净化有机废气。本项目投资120万元,用于废气治理,均属于环保投资。项目投产后,产品类型、产量、人员设置及建构筑物等均无变化。 本项目属于其他环境治理,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允许类;也符合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津发改区域[2013]330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引发天津市国内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2013年4月12日)的产业政策要求。 1.2 产生的环境问题及处理方法 (1)废气 本次评价拟将现有产生丁醛废气的九个反应釜及加药中转罐的共20个排风口加装废气收集装置。废气经收集后进入“过滤器+低温等离子催化氧化净化装置”处理后,净化效率可以达到90%以上,尾气经厂房顶部设置的一根不低于25米的排气筒外排。 本次评价拟将污水处理站的沉淀池及压滤机设施,对整个污水处理站的池体加罩,废气经吸风设备抽离池体,进入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废气采用“预处理塔+过滤器+低温等离子催化氧化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外排。 (2)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有资质的单位(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其代为处理,不外排,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新增噪声源为环保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在做好相应防噪减振措施的条件下,设备噪声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光大冰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三.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津大学 联系人:刘工 电话/传真:87402126 四. 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受建设单位代理方委托,天津大学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调研和听取建设单位关于工程介绍的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