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肇庆市大旺大庆炉具制品企业有限公司橡胶制品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和本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肇庆市大旺大庆炉具制品企业有限公司橡胶制品生产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肇庆市大旺大庆炉具制品企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肇庆高新区工业大道南面、肇庆顺锦达实业有限公司西面 项目内容:本项目选址位于肇庆市大旺大庆炉具制品企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车间建筑面积168m2。项目主要从事橡胶制品的生产加工,年产橡胶膜片150万个,O环100万个,橡胶豆250万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有: (1)废水:主要为新增员工生活污水; (2)废气:主要是橡胶车间有机废气、员工食堂油烟; (3)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产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和喷淋废液。 三、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汇入肇庆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炼胶工序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很小,项目车间加强通排风,废气抽至室外排放;热压硫化工序有机废气和臭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减震、加强设备润滑管理等降低生产设备噪声,同时做好厂房的密闭隔声。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的规定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统一进行卫生填埋处置;生产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外卖资源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和厨余垃圾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评价结论 根据报告书的分析评价,本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污染物产生排放量很小,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在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可以保障当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范围主要为本项目所在地或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六、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调查问卷等公示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参与或填写调查问卷反映,公众意见将供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肇庆市大旺大庆炉具制品企业有限公司 地点:肇庆高新区工业大道南面、肇庆顺锦达实业有限公司西面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8-364980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点: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祥福路鸿景悦园第二栋二楼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758-2269742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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