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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圭塘路(香樟东路~曲塘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长沙市圭塘路(香樟东路~曲塘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长沙市圭塘路(香樟东路~曲塘路)道路工程位于长沙市雨花区,路线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香樟东路,终点位于曲塘路,道路全长1010米。路幅宽36m,其中东半幅已经建成,本次实施西半幅,并对东半幅做提质改造,全线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50km/h,双向六车道,总投资5564.8万元,计划2017年10月开工,争取2018年9月完工,施工总工期11个月。 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冲清洗检修含油污水、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雨淋水等;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扬尘和沥青烟。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有施工作业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有施工作业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运营期主要污染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 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禁乱挖乱弃,在地表开挖时,应将表层土皮(30cm)保留用于绿化和附近农田春耕农肥,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保护,避免其造雨水淋溶冲刷。施工完毕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将取土、临时弃土和地、造田结合起来。施工中形成的新生面采取截水措施,减少地表径流冲刷,同时对施工迹地进行土地整治—即进行土地的平整、造、修复、种植水保林草。 (2)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输、施工机械机修油污应集中采取隔油池和砂滤处理,施工材料(油料、化学品等)堆放场地应有防雨导流设施。建筑材料冲洗的混浊水应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浇洒抑尘。施工人员生活区租在附近民房,尽量利用现有生活排水设施,确保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不外排水体。营运期应加强排水系统的维护,定期清理排水系统及全线的边沟,保证排水系统疏通,并于排水口、边沟以浆砌片石铺砌以防冲刷、加强对装载易散失物资车辆的管理。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时,必需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注意压实,禁止填装高度超过车斗防护栏,避免洒落引起二次扬尘。弃渣场弃土应及时压实,采用水喷、植草皮等方式降低降尘。营运期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道路扬尘。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对道路上机动车辆尾气进行监测,超标车辆禁止上路。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建议加强绿化隔离带等防噪措施的建设。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建设;在敏感保护目标附近设置禁鸣标志;对沿线建设提出控制性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敏感性项目建设时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噪声防护距离。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统一送附近的垃圾填埋场,施工物料垃圾等尽量分类收集,部分废弃物回用,其余集中堆放,并及时联系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建材必堆场设在暴雨径流冲刷影响不到处,堆放场四周必须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冲刷进入水体,影响水质。 环评结论 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沿线生态和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通过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营运阶段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程度。从环境容量、土地利用、区位条件等方面衡量,本项目路线布设合理。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何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731-85880338 建设单位地址:雨花区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8号 评价单位联系人:黄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731-85383416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希望了解哪些信息 2、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公众有哪些意见及建议 3、对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有哪些意见及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敬请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交流。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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