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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循环经济示范区分区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1、项目名称及概况: (1)规划范围及规模:规划范围为康平街以北,红嘴开发区以东,哈大铁路以西,北环城路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09km2。 (2)规划期限:短期规划;2014年-2020年;中期规划;2021年-2025年;长期规划;2026年-2030年。 (3)功能定位: 其功能定位是集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科技研发、休闲人居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城区。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平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振刚;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海涛 ;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西郊街星源世纪城西城时代A5-115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环评单位进行环境现状调研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②环评单位编制规划调整的环境影响报告; ③建设单位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公示等方式,征求相关公众、企事业单位意见; ④吉林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对环评报告进行审查; ⑤吉林省环保厅出具规划调整环评审查意见。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对四平经济开发区规划调整的意见; (2)对四平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调整的其他建议及环保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打电话、邮信、发电子邮件均可。起止时间为信息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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