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 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省道 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改扩建工程本项目起点位于省道S270与双和公路T型平交处,起点桩号为K30+500,位于鹤山市鹤城镇,其中K30+500-K50+100段(长19.6km)沿旧路扩建改造,路线向东在鹤城镇与乡道Y086、国道G325平交,后进入共和镇下穿佛开高速,与县道X561、江鹤高速共和出入口平交,后三次下穿江鹤高速,从K50+100处开始改线,改线新建长度为1.9km,终点桩号为K52+000,位于江门市的杜阮镇,终点上跨杜阮南路,设置杜阮南路互通立交。路线全长 21.5 km,旧路扩建段长 19.6 km,改线新建段长 1.9 km,其中K31+130-K44+200 段长 13.07km,按“6+4“主辅道断面改造;其它路段按“6+2“主辅道断面实施,路基宽 41.5-49.5m。本项目采用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标准,主线设计速度为80km/h ,辅道设计速度为40km/h ,主线按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其中鹤城至共和城镇路段( K31+ 130- K44+200)设置两车道的辅道,其它路段的辅道近期实施单车道,远期根据沿线开发和交叉道路的交通量增长情况,规划设置两车道。此外,本项目建设内容还包括公路配套设施。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88号2楼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话:0750-3525173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8313
E-mail:gzephs@163.com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污染源及影响
1)噪声污染源:项目施工作业机械类型较多,包括有挖掘机、推土机等;路基填筑时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装载机等等,运行时会产生机械噪声。
2)大气污染源:运输车辆引起的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和扬尘;施工机械燃油排放的废气、少量的沥青烟气等。
3)水污染源: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作业的冲洗水和工程施工废料受雨水冲刷产生的污水,还包括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和露天施工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含油污水。
4)固体废物: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施工作业面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道路清除表面杂土产生的废弃土以及渣土弃方等。
5)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开挖地面,破坏植被导致水土流失。
(2)营运期污染源及影响
道路建成后,随着车量的增加,路旁的噪声将越来越高,路旁的大气环境将比建设前要差,此外道路会产生隔离影响,给出行交往带来不便。
5、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染影响可以通过严格的施工管理和合理的设计来解决,比如合理选择施工便道、合理选择施工营地等。营运期噪声可以通过设置通风隔声窗和绿化等措施治理,大气污染可以采取植树绿化来缓解,道路隔离影响可以通过设置足够数量的和合理位置的通道来解决。加强道路绿化和边坡绿化等措施,减缓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采取措施后,影响的程度将大大降低,尽量达到可接受水平。
6、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完善城市路网结构、促进城市的整体发展,而且有利于带动沿线地区经济发展。尽管其建设期间和建成通车后对道路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建设单位只要合理开发,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的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7、环境信息公示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简本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
8、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众意见收集起止时间为: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江门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2017年 2月6日
补充内容 (2017-3-13 15:12):
本公示更改信息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江门市公路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8号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话:0750-32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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