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该项目建设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 二、项目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医院建于1950年4月,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13号,编制床位463张,实际开放床位626张。目前医院占地22.86亩,业务用房面积40874m2。由于地处市中心,用地面积狭小,业务用房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且没有独立的门诊楼、医技楼,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严重影响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切实提升医疗服务保障能力,促进隆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隆阳区人民医院提出医院异地搬迁建设。 隆阳区人民医院于2016年7月17日取得《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发改社会【2016】359号)、2016年8月17日取得《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发改社会【2016】425号)、2016年12月10日取得《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隆阳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发改社会【2016】749号),同意保山市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的建设。 施工期:在采取了各种环保措施后,施工期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而且这些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1)大气环境影响。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通过对地下车库采取强制通风换气,地面加强绿化等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规划采用埋地式,将污水处理站用绿化带与医院其它部门分隔,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发电机只作备用,仅在停电时才使用,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2)地表水环境影响。食堂污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的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区医疗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电设备噪声、车辆噪声和就诊人群噪声,通过合理的布局,采取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通过采取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措施,可防止和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隆阳区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13号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88814430
传 真:023- 6386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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