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八一农场龙山分场利拉山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起实施)第八条相关要求,对儋州市八一农场龙山分场利拉山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儋州市八一农场龙山分场利拉山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开采加工项目 儋州市八一农场龙山分场利拉山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开采加工项目位于儋州市雅星镇八一农场六七队北东约750m处利拉岭一带,矿区面积24.55hm2,设计生产规模29万m3/a,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服务年限10年。矿产品为建筑用和路面用碎石。项目职工定员为60人。矿山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实行两班工作制度,每班工作8小时。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儋州利拉恒源石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总 电话:13215892222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霍跃晖 电话:15607586520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广平街10号 邮编:05005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项目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周边2.5km范围。 征询主要事项:以意见征询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询相关事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儋州利拉恒源石料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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