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金连塑料再生厂年产4500吨再生塑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阳春市金连塑料再生厂年产4500吨再生塑料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阳春市金连塑料再生厂年产4500吨再生塑料项目 项目概要:阳春市金连塑料再生厂拟建于阳春市马水镇石录铜矿(原锡山矿新选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6509°,北纬22.1247°,项目占地面积23334.5m2,总建筑面积9000m2。项目主要生产再生塑料,年产再生塑料4500吨,总投资600万元人民币,项目使用原材料为回收的塑料编织带等废塑料,不含放射性原料、卤素、危险废物等。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春市金连塑料再生厂 联系人:覃总 联系地址:阳春市马水镇石录铜矿(原锡山矿新选厂) 联系方式:13902525293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2193号1001室 联系方式:020-87638138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报告书编制阶段。本公示处于项目环评准备阶段,其目的主要了解公众对项目主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工程分析、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④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⑥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⑦开展公众参与、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6、公从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至本公告起10个工作日 阳春市金连塑料再生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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