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房产会刚刚结束,给兴化的居民又提供了合适的居住环境,让购房者得到一定的实惠,在称心如意的背后,但不容忽视的就是周围的环境噪声是否超标。
案例:钱某向某房产开发公司购买某小区的房屋,该房屋在一楼,价格还有优惠(则以为是很讨巧的事)。入住后,钱某发现其房屋边上即为变电房,该变电房发出的噪音使钱某一家无法在夜间安睡。经过与开发商的多次交涉,都未能达成一致,因此,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的房屋预售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钱某房屋内的噪音进行了检测,发现房屋内的噪音超过了国家标准。
律师说法:近年来,因为房屋噪音、房屋装修污染、小区环境布局等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正如本案一样,房屋噪音、房屋装修污染等问题在很多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的约定,但购房者依然可以依照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关于居民区的噪音有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噪音最高限值白天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本案中,因为在大楼内建有的变电房导致噪音超标,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现在,装修污染问题也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等环保法规对室内的甲醛、苯等污染物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全装修房的室内空气达不到标准,购房者也可解除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在开发商交付房屋时,虽然房屋已经通过了有关部门的验收,意味行政机关对房屋具备居住使用功能基本认定。但是,并不意味着就不存在质量或其他问题,特别是行政机关并不对噪音、室内环境等指标进行审核。因此,购房者在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或噪音、室内空气污染时,应当注重结合与开发商的合同及其它的法律法规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希望能给购房者和已购房者提过醒,也让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在投资环境上下大功夫,关注居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