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项目简介: 春和水电站的开发河段在嘎呀河干流上,汪清县春和村西北1.34km处。坝址地理位置为东经129°41'00.5",北纬43°22'42.1",工程建成后,电站总装机容量1550kW,单机容量分别为500kw的2台;350kw的1台;200kw的1台水轮发电机组。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480.7万kw•h,装机利用小时3101.6h。 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三废”及噪声排放,以及施工开挖、占地等活动将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并对土地资源利用、社会经济、人群健康等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坝址下游河段内没有集中的生活和工农业取水口,也没有珍稀名贵鱼类分布,因此营运期不会对下游生产、生活供水功能和生态环境用水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泵类加减振垫,并度设隔离操作间,加强工人个体防护,佩带耳塞、耳罩,并增加岗位轮换时间,加强厂区绿化,起到防噪降噪功效;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特别是库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避免不合理土地开发对当地生态系统的破坏。 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是否赞同该水电站工程建设; 2、该项目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3、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程度 4、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最大的方面是什么。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建议;同时在当地进行《吉林省汪清县春和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告》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汪清县和兴水利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广春 地 址:汪清县 电 话:1583473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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