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
乐东抱伦金矿II号尾矿库二期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规定,对“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乐东抱伦金矿II号尾矿库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乐东抱伦金矿II号尾矿库二期扩建工程 2、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位于海南省西部乐东县抱由镇西南约19km处。 项目概况:目前抱伦金矿II号尾矿库现状坝高约285m,整体将达到设计标高294m。拟对现状尾矿库进行扩容以满足其选矿厂的排尾要求,在设计最终标高294m的基础上进行扩容,加高16m,最终标高达到310.0m,尾矿坝总坝高约72.0m,新增总库容18.8万m3,有效库容15.0万m3,所提供的库容可服务矿山约1.6年。 扩建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挡墙、堆积坝加高16m、排渗系统、观测系统、坝面排水系统等。 工程总投资约631.88万元。 二、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报告书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项目用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政府单位及企业。 主要事项: (1) 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 公众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 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 其他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期限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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