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in2562087 于 2011-6-3 09:21 编辑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桦甸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桦甸中京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桦甸市经济开发区
总 投 资:项目总投资7507.88万元,其中30%由建设单位自筹,70%为银行贷款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LNG和LCNG合建站一座,占地面积14490平方米,建设37.7km中压输气管道。本项目液化天然气由液化天然气槽车运输进入天然气合建站,增压送入2个100立方米储罐,储罐内的液化天然气经减压后送往桦甸市各居民住宅和汽车加气区。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用水为储罐降温的喷淋用水、生活用水和道路绿化用水,因储罐喷淋用水不外排,道路和绿化用水全部消耗,因此,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876t/a,仅为生活污水,由于桦甸市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正在进行中,开发区污水处理方案暂未确定,开发区内现阶段没有污水处理设施,部分开发区内的企业污水直接排入桦甸市辉发河故道(又称内河),致使其水质污染严重(由现状监测可知),因此,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不能直接排入内河,本环评建议企业建设防渗旱厕一座,将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并做好防渗旱厕的防渗工作,待开发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再将污水直接排入开发区下管网,经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天然气无组织排放 由于天然气主要成份为易挥发烃类,故在合建站LNG在卸气过程中、事故状态、检修储罐超压防空时会有少量挥发性烃类气体产生,由于其挥发量很小。 采取的防治措施:选用优质设备、阀门、材料,减少天然气泄漏,以降低场站运行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对于清管作业及站场超压、事故排放的天然气,采用引高排放方式,以利于污染物的扩散;线路截断阀放空采用引高排放方式,以利于污染物的扩散;管线防腐采用工厂化作业方式,以减少施工防腐作业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②燃气锅炉烟气 本项目气化器加热和冬季办公室供暖采用一台1t/h的燃气锅炉供给,燃料为站内BOG储罐内的天然气,燃气量为120000m3 /a。由于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根据前文天然气原料成分分析可见,本项目原料天然气中主要为C、H元素,含有部分N和S元素,因此天然气锅炉燃烧主要产物为CO2和水,有少量NOx 、SO2和烟尘,经计算,其烟气中NOx 、SO2和烟尘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另根据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烟囱高度不低于8m的规定,本环评建议企业设置高10m的排气筒。 ③汽车尾气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增加该地区车流量,将产生一定的汽车尾气。一般室外车辆排放的机动车尾气很快被空气稀释扩散,另外本项目周围建筑物相对较少,不会在局部区域形成高浓度区。本环评建议加强厂区内汽车管理,控制行车速度,有效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项目投产后调压设施及泵类的机械噪声,其声压级在60-85dB(A)之间。拟采用单独隔声间,并采用消声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双层隔声门及密封措施等。通过以上措施,可使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另外,当各站发生异常超压或站场检修时,超压放空会产生强噪声,鉴于放空噪声具有突然性且影响较大,因此,除异常超压情况外,在需要检修、清管放空前应及时告知周围居民及企业并做好沟通工作。 (4)固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固废物产生,项目固废物仅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125t/a。生活垃圾存于垃圾箱中,由当地环卫部门按日清运,不产生二次污染。
三、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天然气储配加气合建站位于桦甸市经济开发区,整体位置为桦甸市区北部,符合城市整体布局原则,项目厂区内平面布置紧凑,分区布置较为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鼓励类;项目周围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属非环境敏感区,但合建站在天然气储存过程中存在一定得风险,但本环评认为,只要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全评价及本次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的要求实施,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可能性将进一步降低,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预知、可控制、可解决的情况之下,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拟通过各项有效地环保治理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储罐距离南侧最近企业的距离为60m,大于《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50米安全防火距离;项目储罐中心半径30m范围内无居民,符合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本项目天然气管道对在施工期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本环评充分考虑管线选线的路由、管线铺设周围敏感环境及穿越工程的影响,确定本次管线铺设选线合理;项目建设公众参与认同性较好。因此,本项目天然气合建站和城区中压管网选址基本合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的建成将改变桦甸市的燃料结构,对于节能、环保都有着重要意义,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为鼓励类),项目建成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本环评认为,建设单位如能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表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进行详细的安全评价并落实安全评价中的安全措施,从环保的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桦甸中京燃气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邮编:吉林省桦甸市桦甸中京燃气有限公司/1324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596285785
八、承担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431-85954845 电子信箱:jilinlinch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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