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肇公路清河至香兰农场段拟进行改扩建,由现有三级道路改建成二级道路,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向广大公众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至肇兴公路清河至香兰段工程
2、项目概要:
哈肇公路清河至香兰农场段位于依兰县境内,地理位置在东经128°43′-129°50′和北纬45°14′-46°00′之间,属小兴安岭南麓。路线起点于哈肇公路旧路里程K280+740(偏离原旧路以北20.8m),通河县与依兰县交界处,起点桩号K71+000,途径松花江农场、迎兰乡、吴家屯、双湾村、和平村、德裕、德发、德丰村、新兴村,终点位于舒乐河大桥桥头,依兰县与汤原县交界处,哈肇公路旧路里程K319+517,终点桩号K106+890。路线全长35.895km。
(1)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
本项目起点位于哈肇公路K71+000处,经松花江农场、迎兰乡、吴家屯、双湾屯、和平村、德裕乡、徳发村、德丰村、新兴村至舒乐河大桥终点。
主要控制点:松花江农场、迎兰乡、吴家屯、双湾屯、和平村、德裕乡、徳发村、德丰村、新兴村。
(2)推荐建设方案规模和标准
本项目路线总长度35.895km。共设置桥梁7座,其中大桥231m/2座,中桥102.5m/2座,小桥74m/3座,涵洞53道。公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10米,乡镇过境段12米,行车道2×3.5m, 汽车荷载等级Ⅱ级。
建设期:2年
工程总投资12316.1758万元
(3)拟建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①
取、弃土可能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产生水土流失;
②
施工期粉尘、料场拌合站扬尘,将对沿线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③
运营期汽车尾气和路面径流量使沿线土壤、植物受到一定的影响;
④
施工期及运营期噪声对沿线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4)拟采取的措施及达到的效果
①加强施工管理和监督,减少大填大挖作业,减少占地面积,临时占地尽量控制在征地红线以内;
②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加强绿地建设;
③混凝土拌合站要远离居民区及饮用水源地,采取封闭措施,并位于其下风向;
④施工期施工机械远离敏感点,并采用封闭措施,在居民密集区夜间禁止施工;
⑤运行期对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轻不利影响。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证书等级:甲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字第1703号
联系人:刁先生
电话:(0451)53925818
E-mail: myeia@sina.com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依兰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芮先生
电话:13634505577
E-mail: ylxtxglzh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大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影响评价,还包括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环境保护管理计划、监测计划、监理计划、环境风险分析等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A.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哈尔滨至肇兴公路清河至香兰农场段工程的看法;本项目建设对于项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建议。
B.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和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网站递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递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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