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巨峰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辽源巨峰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辽源市龙山区福兴路88号辽源巨峰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将原有3台35t/h循环硫化床锅炉拆除,在原锅炉位置安装2台75t/h新型节能、高效循环硫化床锅炉,安装相配套的静电除尘器2套,并进行燃料输煤系统和化学制水系统改造。本技改工程实施后,与现有供热方式相比,每年可节约能源折合标煤14305t。
项目投资:6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主要污染源包括锅炉烟气、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设备噪声、煤燃烧后产生的灰渣等。
三、正常运行情况及风险事故状态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
⑴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等,其中除360m3/d循环冷却排污水排入辽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外,其他废水全部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冷却排污水污染物浓度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对东辽河水质影响较小。
⑵废气
原有1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尘产生浓度为6454mg/m3,采用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4%,烟尘排放浓度为40.0mg/m3;SO2产生浓度为640.0mg/m3,本次技改将其脱硫方式由炉内加石灰石法改为炉内喷钙法,脱硫率从41.5%提高到80%,排放浓度为128mg/m3。
新安装2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尘产生浓度为6454mg/m3,采用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烟尘排放浓度为12.9mg/m3;SO2产生浓度为640.0mg/m3,采用炉内喷钙法脱硫,脱硫率为80%,排放浓度为128mg/m3。
混合烟气烟尘和SO2排放浓度分别为21.1mg/m3和128.0mg/m3,合计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85.3t/a,SO2:517.6t/a,烟尘、SO2排放浓度均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中Ⅲ时段标准,经原有100m高烟囱排放。
煤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二次扬尘污染,在有风天气时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影响较大,建议企业采取封闭式贮煤罐,可有效遏制二次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另外应及时将灰渣进行综合利用。
⑶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技改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灰渣和生活垃圾。灰渣产生量为121324.2t/a,由辽源市东风水泥厂收购作为生产原料使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t/a,每天及时收集,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⑷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鼓、引风机和水泵等,其噪声值在85-100dB(A)。企业购进设备时尽量选择噪声低、技术先进的同型设备,安装时做好吸音、隔音、消音和防震处理,再经过屏蔽和距离衰减,厂界处噪声可达标排放。
四、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将老旧锅炉改造为新型节能锅炉,减少了燃煤量,降低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所安装的锅炉、静电除尘器及采取的炉内喷钙脱硫方法均属国内先进水平。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城市总体规划相符性
从地表水功能区划来看,项目地处东辽河流域,项目在严格执行废水深度处理及综合利用符合东辽河有关规划的要求。从辽源市城市总体规划来看,建设项目处于福镇分区,福镇分区位于辽源市南部,但规划中该区域功能上以化工、仓储、热电生产为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辽源市城市总体规划。
3、环保措施有效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等,其中除360m3/d循环冷却排污水排入辽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外,其他废水全部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冷却排污水污染物浓度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锅炉烟气采用静电除尘器和炉内喷钙法脱硫,烟尘、SO2排放浓度均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中Ⅲ时段标准;建议企业采取封闭式贮煤罐,可有效遏制煤场二次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4、公众参与情况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建设项目周围企业和公众从促进城市发展,改善环境现状出发,对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因此本项目的公众认同性好。
5、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分析
本项目改造后,3台锅炉采用静电除尘器,原有的一台锅炉除尘效率为99.4%,新建的两台锅炉除尘效率为99.8%,可以大大减少烟尘的排放;采用炉内喷钙法脱硫, 3台锅炉脱硫效率均为80%。经处理后,其烟尘、SO2排放浓度均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Ⅲ时段标准要求。经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锅炉烟气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等,其中除360m3/d循环冷却排污水排入辽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外,其他废水全部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冷却排污水污染物浓度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对东辽河水质影响较小。
本项目对锅炉鼓、引风机和水泵等主要产噪设备进行严格的减振、消声措施,做到按时现状监测。在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锅炉噪声对周围的声学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对固体废物进行最大程度的综合利用,灰渣全部售与辽源市东风水泥厂用作生产原料,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本项目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工程建设所影响到的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工程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②本工程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源巨峰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曲四海
联系电话:13766054959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姜一伟
联系电话:0431-85632155
二零零九年二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