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碧桂园·翡翠山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郴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郴州市观山大道东侧及相山大道南侧建设郴州碧桂园·翡翠山建设项目。为搞好项目公众意见调查,现根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郴州碧桂园·翡翠山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郴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 郴州市观山大道东侧及相山大道南侧 4、项目概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规划文件,项目的主要使用功能包括住宅、商业。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0858.3m2,其中住宅用地面积为7.92万m2,公建用地面积1.81万m2、道路用地面积2.15万m2、公共绿地面积1.21万m2。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9.71万m2,其中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32.7万m2,包括住宅面积31.22万m2,公建面积1.48万m2;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7.41万m2,包括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27万m2,架空层建筑面积1.14万m2。项目规划容积率为2.47%,建筑密度23.74%,绿化率34.61%,居住户数2263户,居住人数7241人,停车位数2120个,其中地下地库停车位1579个、地面停车位541个。项目总投资8.25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计划投资费用为65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0.79%。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郴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筹。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 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行驶产生扬尘、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及结构阶段施工废水,各种施工设备和车辆冲洗水是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主要因素。 2、营运期 营运期的主要污染因素是生活污水、居民厨房燃气废气和油烟、停车场机动车尾气、备用发用发电机房燃油废气以及垃圾收集站臭气、交通噪声及设备噪声、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 (1)扬尘:在建筑工程周围设置遮挡围栏,其中主干道设置的遮挡围栏不低于2.5米,次干道设置的遮挡围栏不低于2.1米。围栏对施工扬尘和噪声的控制相对无围栏时有明显改善;物料堆放、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是主要污染源,对环境影响较大。通过洒水降尘和建筑垃圾、渣土及时清运,并实行密闭化运输,及路面硬化等防护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施工产生的泥浆水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废水、各种施工设备和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影响不大。 (3)噪声:严格执行《郴州市建筑施工单位环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禁止使用各种打桩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按规定限时段施工;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机械处于最佳工作状况,做好设备隔声隔震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方,通过及时清运,并按郴州市建筑垃圾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及时清运至指定点堆放或填埋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郴州市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5)水土流失:合理规划开挖工程,尽量减少开挖面积,并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及时采取植物绿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营运期 (1)废水:项目废水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室外雨水截流井集中收集后就近排入白水溪,汇入西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郴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区域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由机械通风通过预设的排风道的排气口排放,合理设置排风口,避免排风口直接面对居民住宅或道路。 (3)噪声:为了减少小区噪声影响,限制机动车在小区内的行驶速度,禁止在小区内鸣喇叭;加强小区商业管理,通过禁止大声喧哗、适量降低音响音量和控制营业时间,以及种植高大乔木绿化带隔音等措施隔声降噪;加压水泵、地下车库排风机等设在地下室独立机房,通过购置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措施减振降噪。 (4)固体废弃物:项目生活垃圾等固废集中堆放至垃圾收集站,由市环卫部门每天按时清运,集中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利用建筑的布置及其与周围建筑的关系,尽量减少强风面积,采用如绿化树木、围墙、防风网、隔断式拱廊等措施,也可以减弱气流的剥离。 (6)项目建筑以住宅为主,不设置玻璃墙幕,办公楼、商住楼的外墙以反射比较小的涂料或面砖为主,装修使用的玻璃、釉面瓷砖等建筑外墙装饰材料必须按照《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97)等相关要求进行选材和设计,确保将本建设项目的光污染减少至最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如下: 项目建设期扬尘和噪声会对施工场地周界外200米范围内的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是居民生活污水、居民厨房油烟及燃气废气、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等,项目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经预测,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三同时”制度,并且在营运期加强环保设施维护,使之正常运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郴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郴州碧桂园·翡翠山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附近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环保专家和其他相关部门专家。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通过填写调查表、当面或通过电话向调查人员叙述以及发送电子邮件给调查人员等形式表达自己对此项目建设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拟于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2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相关事宜,可登录郴州市郴房网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按以下方式联系: 郴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