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津临港工业港区10~11号通用泊位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 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拟建设2个50000吨级通用泊位,设计船型为50000吨级船舶,本项目设计年吞吐量为420万吨,包括:钢铁200万吨,矿建材料120万吨,其他货类100万吨。
本项目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100m,港池与大沽沙航道相连接,调头水域直径446m,平面推荐方案水域总面积约33.78万m2。依托航道、锚地均为港区已有设施。本工程使用岸线长度521m。岸线性质符合规划,体现了集约、节约使用岸线的原则。
2、 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工业港务公司
联系人:徐长春 电话:65367062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天科所环保一室(邮编300456)
联系人:张騄
电话: 59812345-322 电子邮件:tkshbs@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7、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内。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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