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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京秦高速公路津冀界(大安镇)至平安城段项目(天津市蓟县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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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惜憬忆 于 2012-7-12 15:10 编辑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03      
京秦高速公路津冀界(大安镇)至平安城段项目
(天津市蓟县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编制时间:二O一二年七月


1、编制说明
京秦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首都放射线1-京哈高速京秦段的分流通道。天津市境内,京秦高速公路是天津市高速公路规划中“九横五纵”之一横;河北省境内,京秦高速公路津冀界(大安镇)至平安城段是河北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中“横2”的组成部分,与河北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中“纵1”相接,与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塘承高速公路相接,能有效完善河北省、天津市的高速公路网布局,增强路网综合功能。本项目为京秦高速公路津冀界(大安镇)至平安城段项目(天津市蓟县段)。本项目是京秦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全线位于天津市蓟县,全长4.73km(起点AK19+400,终点AK24+130),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34.5m。项目估算总投资7.49亿元,拟于2012年底开工建设,2015年底建成通车,工期3年。
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建设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京秦高速公路津冀界(大安镇)至平安城段项目(天津市蓟县段)
建设单位: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2.2 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的实施,将成为京哈高速天津段的辅助通道(起到京哈高速公路北京至秦皇岛段第二通道的作用)。目前,与京秦高速公路津冀界(大安镇)至平安城段起点相接的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已完成初步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与京秦高速公路津冀界(大安镇)至平安城段终点相接的清东陵高速已经开工建设。为了发挥路网整体功能,早日实现京秦高速公路的全线贯通,本项目的建设是迫切、必要的。
2.3 项目简介
2.3.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京秦高速公路津冀界(大安镇)至平安城段项目(天津市蓟县段)。本项目全线位于天津市蓟县东北,推荐线以隧道形式穿过草帽山(桩号AK19+400),于大秦铁路南侧与其并行,止于黎河(桩号AK24+130),全长4.73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34.5m。全线设隧道管理站1处,设置特大桥1088m/1座(为天津市、河北省共有桥梁,天津段长474m)、大桥772m/2座、小桥15.5m/1座,通道3处,涵洞2处,设置分离式隧道1386m/2座(单洞长)。
本项目占用土地约460.06亩。全线挖方约为46.2m3,填方约为52.1m3,借方约为50.3m3,全部为土方;弃方约为44.4m3,全部为石方,弃于弃渣场。工程拟采用商业购买的方式收集工程不足土方。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49亿元,项目拟于2012年底开工建设,2015年底建成通车,工期3年。
2.3.2本次环评工作介绍
1)对拟建公路沿线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与分析,了解沿线的环境质量现状。
2)对拟建公路在建设期和营运期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通过公众参与,引导公众参与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之中。
4)根据拟建公路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将工程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程度,达到公路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协调发展的目的。
5)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论证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及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3、环境保护目标和评价标准
3.1 环境保护目标
3.1.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次评价将项目临时占地和经过的部分林地(包括国家级公益林)、耕地(基本农田)作为本次评价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3.1.2水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天津市引滦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2002.4)、《天津市引滦工程管理办法》(2004.6)、《海河流域天津市水功能区划》(2008),以及现场调查、咨询相关部门,确定本项目路线部分穿越引滦水源保护区之于桥水库二级保护区并跨越黎河,特将引滦水源保护区之于桥水库二级保护区、黎河确定为本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经区域地下水比较丰富,已形成于桥水库保护区的补给径流区,特将所在区域地下水资源确定为本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
3.1.3声环境保护目标
主要保护目标为沿线村镇居民点:南汪庄、柳官庄,共2处。
3.1.4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主要保护目标同声环境保护目标。
3.2 评价范围及标准
根据拟建公路沿线自然环境特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及评价标准见表1
1     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评价标准及排放标准
评价
要素

评价范围

评价标准

排放标准


生态
环境

路中心线两侧300m及施工营地等。

水力侵蚀强度分级指标



社会
环境

工可报告中规定的直接影响区域




空气
环境

路中心线两侧200m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及国环[2000]1号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

路中心线两侧200m及跨河桥梁上游200m,下游1000m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

沿线服务设施污水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后回用,禁止外排。


地下水环境

隧道施工可能引地下水水位变化的区域

地下水质量执行 《地下水质量标准》(BG/T14848-1993)Ⅱ类标准



声环境

主线路中心线两侧200m。如遇敏感点,适当扩大

#交通干线红线外30m范围以内的村庄房屋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红线外30m范围以外的村庄房屋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注:交通干线包括公路、铁路。
4、 环境现状评价
4.1 自然环境现状
4.1.1 地形地貌
1)地形地貌
天津市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地势平坦,总轮廓从蓟县北部山区向南逐级缓慢下降。沿线地貌的主要构成是海-冲积平原、洪-冲积平原和冲-积平原。境内土壤多发育为潮土。随着地势的高低变化,依次分布为普通潮土、盐化潮土、湿潮土。地表沉积物以粘亚粘土为主,河床等地区有粉细砂。
2)水文地质
本区450m深度内地层主要由中元古界长城系、蓟县系及新生界第四系构成。所在区域位于燕山复背斜的南翼,马兰峪山字型构造前弧的南缘。由中上元古界构成近东西的褶皱群是区内的主体构造;自北向南的应力场形成一系列中晚期近南北相的张性断裂和平推断裂;古生代以来的历次构造运动使盖层构造复杂化,并有两次岩浆活动;老构造又重新活动,北东和东西向的菱形断裂控制断陷盆地的形成,断块构造构成本区的宏观构造格局。
其间广泛发育碳酸盐岩岩溶裂隙水,构成山间盆地型储水构造。受周边断裂和分水岭的控制,盆地为半封闭的含水系统,除来自北部和东部的边界水量输入外,以系统内水量交换为主,少量排泄,岩溶地下水径流基本连续,具有统一的地下水面和流场。从埋藏条件看,区内既有裸露、半裸露区的无压或微承压水区,又有大面积覆盖的承压水区:由高于庄组、雾迷山组以含灰白云岩为主的含水介质构成的阶梯状单斜及宽缓向斜构造是主要储水空间。
4.1.2 气象气候
本区域主要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主要气候特征:季风显著,四季分明,温度适宜,日差较小,无霜期长。春季:冷空气势力明显衰退,气温回升较快,且冷暖多变,降水量较少,空气干燥,风速大,蒸发强。夏季:气候闷热,受太平洋暖湿气流影响,湿热多雨,雨量比较集中。秋季:秋季气爽,冷暖适宜,降水量比夏季少,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冬季:空气干燥寒冷,晴朗少雪。
4.2 生态环境现状
1)本项目路线位于天津市蓟县。沿线土壤类型主要为淋溶褐土、褐潮土。
2)沿线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耕地、住宅用地、林地、交通用地、水域以及未利用地六类。工程沿线300m范围内影响区域总面积为4670.99亩,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为主,占67.14%;其次为未利用地、林地、住宅用地。
3)评价区域沿线主要的植被类型为林地和农作物。林地主要包括国家级公益林和果园。农作物包括粮食作物和蔬菜。评价区内的农业生态系统结构良好,种植类型多样化,主要类型为小麦-玉米、蔬菜、农林间作等,不同群落类型镶嵌形成了农林网生态系统即农业生态系统。农地复种指数较高。评价区内农产品种类丰富,产量较高,农业生产水平良好。
4)本工程AK19+400~AK19+565以及AK19+920~AK21+000穿越国家级公益林,经过公益林长度为1245m。本工程其余路段沿线范围内主要是农田生态系统和以人类起主导作用的城镇生态系统,自然植被较少,人工植被较多,主要是农田植被。由于本地区土壤肥沃、人工管理精细,使农业生态系统比较稳定,所以本项目沿线农业生态系统环境质量较好。
4.2 声环境现状
本项目为新建路段,噪声源主要是居民生活噪声和现状路(即大秦铁路)交通噪声。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沿线柳官庄声环境质量较好,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南汪庄由于距大秦铁路较近,受铁路交通噪声影响较大,已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超标范围为0~0.8 dBA)。
4.3 环境空气现状
本次评价采用收集区域历史环境监测资料的方法,可知沿线区域现状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4.4 水环境现状
本次评价采用收集资料的方式评价黎河的水质状况,根据2010年天津市国控断面对黎河的监测结果,黎河水质较好,各项监测数据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标准。
5、环境影响评价
5.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建设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其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永久性占地和临时占地布设及其施工活动,将会对沿线农业生态系统环境带来不利影响。虽然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不会给该地区农业生产现状带来显著影响,但仍须采取有效环保措施尽量降低工程建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本工程在AK19+400~AK19+680AK19+980~AK21+086两段以隧道穿越草帽山,隧道山顶植被生长用水主要来源于降雨,与地下水无直接联系,所以,本工程隧道施工对山顶植被水源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效环保措施,本工程建设在对该地区生态环境影响上是可接受的。
5.2 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全线长度为4.73kmAK19+400~AK24+130),其中3.3kmAK21+100 ~AK24+130)穿越于桥水库二级保护区(同时黎河位于此范围内),在此范围内不得设置施工营地,建议此路段施工时施工营地租用南汪庄、柳官庄的民房。根据需要建议在草帽山1号隧道出口和草帽山2号隧道进口之间设置一处施工营地。施工期通过采用在施工营地附近设化粪池来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的粪便用于施肥,施工结束后将化粪池覆土掩埋;施工场地应设防渗沉淀池和防渗蒸发池,经沉淀池处理后在蒸发池储存回收利用或蒸发,施工结束后蒸发池清理掩埋平整;施工场地应设置隔油池,及时收集所有含油污水,隔油处理后再进入蒸发池,收集到的废油应回收利用;施工区内含有毒物质的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不得在距离黎河水体500m范围内以及于桥水库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桥梁施工应选择在枯水季节,严禁将挖出的泥渣及废弃物弃入河道或河滩等措施,本工程施工期对沿线水体水质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根据项目工可研,草帽山1号隧道顶与山顶的最大距离和平均距离为8035m,草帽山2号隧道顶与山顶的最大距离和平均距离为12565m,已处于当地地下水埋深以下。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涌水。隧道涌水总量对地下水位有一定影响。
营运期如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将对于桥水库保护区、黎河产生影响。对跨越于桥水库保护区、黎河的桥梁的护栏进行加高加固的设计;在桥梁跨越常水位主河槽的部分加装防落网;对黎河特大桥设计风险事故应急回收系统,在桥梁两端设收集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风险事故时泄漏的危险废液的应急储存池(应做防渗处理)以避免泄漏废液流入水体。根据常用运输槽车的吨位,建议在拟建黎河特大桥桥梁两侧分设置容积不小于50m3的危险废液应急储存池;沿线隧道管理站设置污水处理系统,将日常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浇灌等措施后,本工程营运期对沿线水体水质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3 声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预测结果:
1)施工场界噪声超标,敏感点处噪声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2类标准要求,公路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产生了一定影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围挡,合理安置施工机械,避免高噪声作业同时进行,建议敏感点附近路段夜间停止施工。
2)本次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导则进行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预测结果表明沿线敏感点超标,需采用降噪措施。
5.4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施工阶段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是扬尘与沥青烟尘污染,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汽车尾气。本项目隧道管理站采用电采暖取暖方式,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工程建设和营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5.5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施工期废石集中弃于弃渣场,其他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统一清扫并外运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过往车辆以及行人可能洒落的固体废物,主要由当地环卫统一清扫并外运处理。
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本工程施工期及营运后的固体废物是不会给环境带来危害的。
6、环保对策及措施
6.1 减缓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的措施
1)施工便道尽量利用已有村镇道路网,减少新增用地。
2)穿越国家级公益林路段按照重点公益林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应由活动组织单位或个人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建设单位应严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路由通过的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及政府有关政策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林地和鱼塘进行补偿。建设单位应配合沿线县、乡镇政府进行土地开发和复垦及补偿工作。
4)临时用地尽可能利用本项目的永久占地和荒地,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各种临时占地在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恢复植被和复耕,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边复耕。
6.2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主要环保措施:桥梁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废水、泥渣不得弃入河道或河滩;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粪便应集中处理;施工场地及机械维修场所设蒸发池,使生产污水其自然蒸发,禁止向河流排放。为避免隧道施工对附近地下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应在施工设计阶段调查隧道区域的地下水地分布、类型、含水量、补给方式和渗流方向,分析论证因隧道开挖,地下水可能渗出量较大的位置和程度,针对地下水可能渗出的部位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水和防渗措施。建议在设计阶段,进一步对隧道地质进行踏勘,避开大型地质断裂,查清隧道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以及地下水的分布、运动规律、变化趋势等,事先作出 “以堵为主”的计划,尽量减少对地下水的破坏。另外,如果地质勘探中发现工程建设可能破坏地下水,或者施工过程中发生破坏地下水的现象,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当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取得工程施工的相关行政许可。
营运期主要环保措施:对跨越于桥水库保护区、黎河的桥梁的护栏进行加高加固的设计;在桥梁跨越常水位主河槽的部分加装防落网;对黎河特大桥设计风险事故应急回收系统,在桥梁两端设收集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风险事故时泄漏的危险废液的应急储存池(应做防渗处理)以避免泄漏废液流入水体。根据常用运输槽车的吨位,建议在拟建黎河特大桥桥梁两侧分设置容积不小于50m3的危险废液应急储存池;隧道管理站设置污水处理系统,将日常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浇灌等措施后,本工程营运期对沿线水体水质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为加强于桥水库保护区、黎河的保护,建设单位应就路由方案征得天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严格按照《天津市引滦工程管理办法》、《天津市引滦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的保护工作。
6.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主要环保措施: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以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不扰民;强噪声源设备的操作人员应配备耳塞,加强防护;注意保养维修机械,使筑路机械维持其最低声级水平。
营运期主要环保措施:为了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必须作长远的规划,依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科学数据,合理规划、科学布局,避免产生新的噪声敏感点。公路沿线噪声防护距离内再次规划时应合理规划,此范围内不宜建设集中居民区、医院、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对现有超标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的方式进行防治。
6.4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①施工现场应当明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标志牌和环境保护措施标牌;
②施工营地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采取砼地坪,同时在大风天气禁止进行产生大量扬尘的施工作业;
③施工现场四周要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土隔离围挡,对于某些不便全部封闭的路段施工现场,应在作业区四周设置隔离围挡;围挡的设置高度、材质选择、出入口设置、宽度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④保持运载弃土和建筑材料车厢的完好性,装载时不宜过满,保持正常的车速,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抛洒散落,所有运输物一律用蓬布遮盖;
⑤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采取喷淋压尘装载、禁止超载并按指定路线行驶,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避免尘土洒落增加道路扬尘;
2)营运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工程的养护,使路面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发生,防止路面破损,破损路面应及时采取防尘措施并给予修复;
②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汽车保养管理和检验工作,以保证汽车行驶安全和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量;
③科学设置工程绿化,栽种可吸收或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并做好绿化的维护工作;
6.5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营地应配备垃圾收集装置,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走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其它固体废物应采用回收利用的方式进行减量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走处理。
营运期隧道管理站固体废物应严禁随意抛弃,统一收集后隧道管理站所在地的当地有关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公路沿线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游人产生的垃圾。对于沿途运输车辆和游人应加大宣传力度,严禁沿途随意丢弃垃圾。对于沿路的垃圾由当地环卫统一清扫并外运处理。
7、评价结论
京秦高速公路津冀界(大安镇)至平安城段项目(天津市蓟县段)符合天津市交通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工程施工期将对大气、水、声环境及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大部分也将消除;运营期主要是交通噪声对附近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相关环保法规、政策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发表于 2012-8-14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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